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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筹建组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0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筹建组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  

公 告  

   

因工作需要,遂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筹建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人员3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身高(男)不低于170cm、(女)不低于160cm;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173198973期间出生,其中持A1A2驾驶执照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73后出生)。  

5.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可适当放宽)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有纹身或身体缺陷;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6.其他不适宜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勤务辅警人员30名(其中:驾驶员3名,女辅警2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7320197128:3012:0014:0017:30  

3.报名地点:遂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筹建组特警大队办公室(遂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物流大道104号,物流港派出所二楼)。  

4.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另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和照片、《报名表》电子版数据。具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技能证书、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面试、体能测评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均为电话通知。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三)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结果,由用人单位研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在遂宁市公安局网站http://sgaj.suining.gov.cn/上公布。体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在应聘且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员中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分局政治处及特巡警大队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相关规定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购买五类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2.根据报名情况,聘用职位未形成竞争,视情况缩减或取消聘用员额。  

3.聘用人员需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聘用人员必须在分局民警带领下协助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五、附则  

1、本公告由遂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筹建组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25-23838552383899

             唐伟刚   18728577577

 

附件: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遂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筹建组  

20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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