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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公安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成果公示

来源:遂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6-27 10: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聚焦队伍中存在的顽瘴痼疾,牢牢扭住问题底线不放松,坚持找准病灶、精准整治、标本兼治一体推进,教育整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认真落实“开门搞整顿”的要求,充分展示全市公安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现将整治成果公示如下。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方面

    整治成果:通过划分责任区块、建立会商机制、建立核查专班、实行交叉核查、建立四级审核制等工作的开展,相关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宣传更加深入人心,民警自觉遵守“三个规定”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加强社会监督、改善民警办公环境、规范民警八小时外行为、净化民警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等方式,从源头上抵御人情、关系、权力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有力确保民警思想纯洁、品行端正。目前已建立出台《遂宁市公安局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登记报告制度(试行)》《遂宁市公安局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履职保护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

    二、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方面

整治成果:通过制定措施、全面清查、集中核查、逐一评查,民警严格规范办案的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案件办理中,有案不受、受案不立,压案不查、侦查不深入,立而不侦、侦而不力、久拖不决、降格处理等问题得到有力解决。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民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得到有效杜绝。民警主动履职担当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社会影响力大幅提升。目前已建立出台《遂宁市公安局受立案工作规范(试行)》《遂宁市公安局案件合议规范(试行)》《遂宁市市城区110接处警处置流程(试行)》等制度。

三、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及违规参股借贷问题方面

    整治成果:市公安局以民警个人自查和单位协作排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采取政策宣传、谈心谈话、甄别认定、组织查处等举措,相关问题得到了全面清理、应查尽查、应改尽改。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辖区和业务范围内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得到有效杜绝,其从业情况报告备案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民警对相关纪律要求进一步掌握,纪律红线和廉洁底线进一步筑牢,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目前已建立出台《遂宁市公安局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止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

    四、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方面

整治成果:通过全面核查、清理整改、追责问责、加强监督、完善机制等方式,民警对“减假暂”案件的提请和决定程序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掌握,“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充当“保护伞”等监管执法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执法司法和队伍管理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有机统一。监管民警执法素质和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刑罚执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目前已建立出台《遂宁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工作规范(试行)》《遂宁市公安局取保候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遂宁市看守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实施细则》等制度。

    五、整治纪律作风不过硬、遇事不担当问题方面

整治成果:市公安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着力形成领导带头、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通过整治,广大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意识愈加坚定,思想作风进一步转变,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队伍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队伍纪律作风不过硬、遇事不担当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同时,通过狠抓日常监督,紧盯队伍中存在的工作作风散漫、遇事推诿扯皮、服务意识淡薄等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力提升了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确保了公安队伍在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目前已建立出台《全市公安机关严守警务秘密工作规定》《遂宁市公安局民警内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实行)》《遂宁市公安局执法音视频管理规范(试行)》《遂宁市公安机关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试行)》《遂宁市公安机关内部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

    六、整治其它问题方面

整治成果: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出队伍管理中存在的违规插手干预民事和经济纠纷、滥用技侦措施、“枪车酒赌毒密网”等7个方面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业务培训、督导检查等方式,督促民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厅“六项规定”等铁规禁令,切实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系列整治工作的开展,上述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全体民警遵规守纪意识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的职责担当在日常工作中得到有力彰显。目前已建立出台《遂宁市公安局治安调解工作规范(试行)》《建立健全“全警反诈、全民反诈”宣传机制》《遂宁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技术手段使用管理规定》《全市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涉案毒品集中统一保管相关制度》等制度。

七、开展思想发动和营造氛围方面

全市公安机关采取“六必谈”的方式,围绕八个方面谈话内容,先后开展三次全覆盖谈心谈话,深入细致做好全警思想发动和政策宣讲,重点讲清“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规定,讲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根本方针,讲透“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基本道理,亮明组织的态度、查处的决心,鼓励有问题的民警把握政策期限,及时向组织坦白,争取从宽处理。截至目前,市本级公安民警主动向市纪委监委(含派驻机构)投案共1人,市本级公安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民警117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3人,被市纪委监委(含派驻机构)立案审查调查4人。同时,大力弘扬英模精神,组织开展英模事迹巡回宣讲报告会和全市公安机关“护旗标兵·遂警先锋”先进典型选树活动,选树出4个集体和9名个人,积极通过央视、省市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既在公安机关内部形成了一股学英模争当先进的热潮,也向社会各界展示了遂宁公安民警良好的精神风貌。

通过上述工作,全市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顽瘴痼疾得到了有效遏制,全警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遂宁市公安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遂宁市公安局代章)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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