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职能简介
1.机构组成
交警支队成立于1987年4月,管辖两县一市(县级)二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支队下设十一个机构:办公室、政工监督科、装备财务科、交通安全科、宣传法制科、交通管理指挥中心、车辆管理所、科技交通科、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
2.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分析、研究、预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并研究对策;
(3)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4)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登记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发证等管理工作和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6)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业务工作;
(7)负责到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交通安全警卫工作;
(8)负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科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用,规划和实施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和督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和警务活动;
(10)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
(11)完成市委、市府和市公安局以及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二是继续落实公安部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行政服务效能。
三是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四是推进智慧交管建设工作。
五是实施城区道路微改造,提升通行效率。
六是落实警医保联动救援救治工作。
七是提升农村公安派出所交通管理能力。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遂宁市公安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5384.24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08.91万元,主要是因为养老保险缴费增多、新增民警基础绩效工资、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增多。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收入预算5384.24万元,全市一般公用预算收入5,384.2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支出预算5,38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3.93万元,占61.73%;项目支出2,060.31万元,占38.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5,384.24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08.91万元,主要是因为养老保险缴费增多、新增民警基础绩效工资、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增多。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84.2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79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5,384.24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08.91万元,主要是因为养老保险缴费增多、新增民警基础绩效工资、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791.82万元,占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48万元,占4.97%;卫生健康支出109.89万元,占2.04%;住房保障支出215.05万元,占3.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731.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日常办公正常开展。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060.31万元,主要用于:车管成本费、警务辅助人员经费、警务辅助专项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等。保障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业务正常开展。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9.7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活动经费。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按时发放,组织活动按时开展。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3.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保障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时缴纳。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4.35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因公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保障遗属生活补助、抚恤金及时发放。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9.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保障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及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15.05万元,主要用于:交警支队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时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23.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89.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934.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9.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0辆,其中:轿车19辆,越野车1辆,小型客车3辆,警车7辆。巡逻摩托车12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用于151辆执勤执法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船山建成区、经开、河东、高新区辖区的交通管理工作和全市交通管理指导任务。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56万元,其中:会议费0.64万元,培训费16.92万元,差旅费3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增加4.1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化。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14.29%,主要是根据2023年工作计划调整。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34.59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225.84万元,降低了19.46%,主要原因是2023年辅警公业务费列入项目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后勤保障服务项目经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1辆(含巡逻摩托车121辆),其中:轿车19辆,越野车1辆,小型客车3辆,警车7辆,巡逻摩托车12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7.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公安行政单位的事务和管理的基本支出。
8.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公安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公安机关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公安机关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公安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公安机关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公安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公安机关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