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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分局以执法监督管理为抓手深耕执法规范化建设

来源:遂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8-23 15: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今年以来,经开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为抓手,深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力推动执法改革更完善、执法效能再提升、执法责任更落实。

一、以执法监督管理实体运行为主轴,推动执法改革更完善。一是深化受立案改革。持续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探索推行受立案“码上监督”,严格接报警首接责任制,加强基层所队接处警大厅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制度,在接报警大厅及案件受理区设立受案立案接待窗口、细化操作流程、统一审查要求、完善结果告知。推进受立案“社会化评价”工作,重点解决报案推诿不接、接案后不如实受立案、违法受立案等源头执法突出问题,不断推动受立案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民、公开。今年5月以来,分局开展“公安机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专项工作”,通过自查,发现受立案问题9个,行政执法突出问题4个,涉案财物管理突出问题6个,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二是深化“两统一”改革。成立刑事案件“两统一”监督审核专业化队伍,健全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强化执法过程监督,落实审核审批责任制,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形成合议记录,确保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推进行政司法救济,规范复议复核诉讼工作,构建运行规范、责任清晰的刑事案件质量控制机制。依托法制大队,统一对接同级人民检察院、法院以及对口移送、接受案件、文书,确保公安执法工作高效、规范、有序。三是推进“五员合一”制度。遵守《全市公安机关“五员合一”规定(试行)》,各中层部门教导员为法制员、案管员,承担所在部门的刑事(行政)案件材料审查及相应职责。重点对执法领域容易出现的执法问题,开展提前预警和执法监督。

二、以执法监督管理队伍建设为牵引,推动执法效能再提升。一是筑牢坚实组织保障。分局成立了由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王智斌任组长,政委席孝敏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中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法制部门组织实施,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局面,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分局明确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法治公安建设工作经验教训,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任务。二是构建执法专业队伍。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是基础,“用”才是关键。分局党委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以案件受理中心、执法办案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等功能区的实际需要,根据警情巡查、案件审核、场所管理、物品管理、卷宗管理等岗位需要,充分规划中心专职管理民警和辅警力量,选配专职辅警3名协助开展管理工作,提升案件审核跟踪保障能力,确保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成后实现满负荷运转、实体化运作、精细化管理。三是激发执法主体动力。创新执法质量考核方式,完善民警执法档案制度,将案件办理、执法管理、执法效率、执法效果和执法能力等指标纳入民警执法档案管理,注重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的结果运用,每季度对民警执法档案加分扣分情况进行公示。今年以来,共建立民警执法档案60份,已对3个执法单位5名民警(含“五员合一”负责人)的执法档案扣除0.75分。每季度开展执法案件评比,把案件评查工作纳入分局工会比武竞赛范围,评出分局执法标兵1人、办案能手1人、优秀执法单位1个,在分局民警之间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烈氛围。

三、以执法监督管理运行机制为基石,推动执法责任更落实。一是执法管理手段精细化。坚持把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作为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转变的基础性、长远性工程,紧紧围绕公安执法活动的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确保执法权力“在轨”运行。分局运用“精细化执法管理”手段,全面掌握破案打击、行政查处、期限预警、质量分析等数据1万余条,更全面实现对全局总体执法水平的研判和监督。二是执法监督运行制度化。在分工负责、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各执法监督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对全局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同时通过加强执法办案部门间横向的协调配合和纵向的层级监督,严格落实各级、各环节、各部门执法责任,预防纠正不当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程度。坚持执法质量评估制度、执法质量通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制度、执法巡查工作制度。三是执法考评体系科学化。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结合市局执法质量考评细则进行全面考核和科学评估,对法制条线的4项考核指标每月进行对号剖析、挂网通报,准确反映和全面掌控全局执法态势,督促各部门对标竞进、比学赶超。同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配套制度和考评措施,做到插手过问案件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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