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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鑫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遂宁市公安局警犬技术辅助人员的公告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辅警,派遣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从事警犬技术辅助工作,用工性质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年龄 18 35 周岁;
(四)遂宁常住人口;
(五)高中以上学历;
(六)热爱并不惧怕中大型犬只、自愿从事警犬技术辅助工作;
(七)身心健康;
(八)有犬只训导资质及实际训导工作经历者优先并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四)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 11 日,上午8:30至11:30,14:30至17:30。
报名地点:遂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公室(刑事技术楼306室)       。
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及训犬经历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交复印件各贰份,近期本人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犬只基本知识考核(面试形式)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犬只基本知识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犬只基本知识考核,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在遂宁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scsn.gov.cn/)上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遂宁市鑫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为三年,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由本公司派遣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从事警犬技术辅助工作。
四、日常管理
(一)聘用的辅警人员, 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指导下 从事警犬训导辅助工作 ;
(二)聘用的辅警人员年薪约50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和根据个人每月考评情况发放的绩效奖金)。
(三)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社保五险;
(四)凡培训不合格以及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五、附则
1、本公告由遂宁市鑫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25-2510097
 
                           遂宁市鑫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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