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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公安局关于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的通报

来源:部门民生动态 发布时间:2019-04-0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8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省、市脱贫攻坚有关要求,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以“春季攻势”强力开局、“夏季战役”强力推进、“秋季攻坚”强力整改、“冬季冲刺”强力补短,扎实推进冯家楼村成效巩固,大桥村、石马沟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进,保持政治定力推进脱贫攻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局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确保政令畅通、流程规范、实施有序。创新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局党委会听取、研究脱贫工作8次,市局专题安排部署脱贫工作5次,将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层层传导压力,人人压实责任,工作做细做实。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印发《2018年市局机关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目标任务、职责要求、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实现干有标准、做有规范,做到户户有帮扶责任人,形成上下贯通、责任到底、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定期听取帮扶工作情况汇报,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公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不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开展。

三是强化业务提升。推广使用“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四川省扶贫移民工作局”“遂宁扶贫”等“四微两端”平台,截至目前,市局民(辅)警近500余人已完成注册关注,向市脱贫办推送扶贫信息10篇。积极组织各帮扶责任人进行脱贫攻坚政策考试,完成率100%、合格率100%。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手机APP使用培训会”“ 2018年贫困村退出验收工作培训会”,着力在“学懂、弄懂、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帮扶干部把握攻坚形势、研究脱贫攻坚、解决攻坚难题。。

(二)坚持目标标准,聚焦脱贫质量推进脱贫攻坚

一是着力基础调研宣传。市局主要负责人及党委班子成员深入联系村调研督查38次;帮扶干部利用“警民恳谈日”“ 走基层、送温暖”等活动,深入3个村172户贫困户,开展帮扶慰问、谈心交心、感恩教育、宣传党的方针政策1800余人次,抓紧抓牢抓实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着力驻村帮扶实效。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帮扶工作实施方案》,选派3名民警为驻村工作组干部,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帮扶力量,常态化开展“对手赛”活动,以赛促干、以赛促进,实现蓬溪县鸣凤镇石马沟村、大桥村结对帮扶对象130户如期脱贫,大英县象山镇冯家楼村42户贫困成果持续巩固。

三是着力党建引领带动。印发《遂宁市公安局机关党建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遂公办发〔201822号),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万警进万家”“ 警民恳谈日”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法治扶贫工作,找准机关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脱贫攻坚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口,为服务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保障。621日、929日先后到市局扶贫联系点冯家楼村讲授党课,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切入点,找准脱贫攻坚发力点,为冯家楼村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四是着力基础设施建设。机关党委主动协调县交运局改善村级道路建设,投资42.3万元完成了冯家楼村约1.5公里村道的扩宽工程(3.5米村道扩宽到4.5米),积极解决冯家楼村部分田坎整修资金缺口。

五是着力服务保障脱贫。贯彻《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遂公通字〔201834号),督促各区县局、市局各部门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加强农村治安防范管理,快速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提高打击防范和服务能力水平,有效防止群众因发生案件返贫、因发生交通火灾事故致贫、因发生治安事件阻碍脱贫,农村治安防控成效逐步凸显。2018以来,农村地区已安装视频监控点位6115个,积极整合利用社会巡防力量,及时调整优化巡逻防控措施、时段,全力维护农村地区治安稳定;抓牢贫困地区安全监管工作,各农村交警中队与乡镇交管办共设立劝导站2219个,发动劝导员282288人次,劝导交通交通违法行为213348余起,同比上升17%

(三)坚持真帮实扶,激发内生动力推进脱贫攻坚

一是致力智力脱贫。创新开办“法治扶贫进农民夜校”活动,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脱贫攻坚中的先进事迹,充分运用公安资源优势,市局主要业务警种实行一期一档、轮流承办,推出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扎实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举办“法治扶贫进农民夜校”7次,累计参与学习群众600余人。开展“扶贫日”自愿捐款活动,共筹得募捐款73375元,定点用于冯家楼村、河沙村专项扶贫,确保公安机关“四大”战役帮扶任务有序有效稳步推进。

二是致力收入脱贫。市局各帮扶部门和帮扶干部采取“以购助扶”方式,以适度的市场价格,直接从帮扶联系的贫困户、非贫困户家中购买农副产品,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提高贫困户收入、助其增收致富,解决农民与市场对接“最后一公里”的难题。2018年以来,开展“以购助扶”集中采购活动6次,分散采购2次,累计购买农副产品14.29余万元,超过2017年全年。

三是致力精神脱贫。在元旦、春节、六一等时间节点,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领分管部门帮扶干部深入联系村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帮扶对象、孤寡老人、困难党员和留守儿童送去米面油、学习用品等慰问品、慰问金,为他们送去党的关怀和温暖。

(四)坚持严实要求,加强作风治理推进脱贫攻坚

一是严格精准退出。科学处理好持续攻坚和防止返贫的关系,把“查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等“回头看”“回头帮”工作作为巩固扶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的重要抓手。分别在913-14日、125-10日期间,深入贫困村组织开展拉网式问题排查,逐村逐户建立“回头帮”台账,发现问题11个,整改问题11个,顺利完成省级交叉考核前对标补短,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全力确保脱贫质量。

二是严格问题整改。把问题整改贯穿于工作全过程,针对在县级模拟验收、市级退出验收中发现的七类问题以“点球”方式反馈至各贫困村,并每月定期开展问题督导,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三是严格考评督查。成立脱贫攻坚追责问责工作组,围绕“作风建设年”活动相关要求,采取常规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现场核实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工作开展。

二、存在问题

2018年,市局机关在攻坚脱贫工作上虽然有所成效,但仍存在攻坚短板,亟待解决和完善。在责任落实上不够,少数帮扶干部“挂空名”,只进村不入户;帮扶措施落实缓慢、成效不明显;扶贫档案资料不全,工作开展情况未在扶贫档案里全面体现,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9年,市局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指导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目标标准,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把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作为根本举措,把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作为基本要求,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保障,倾注“工匠”精神,下足“绣花”功夫,保质保量完成脱贫任务,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一是把项目服务和就业增收作为主攻方向。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实际,以县情、镇情、村情为基础,着眼谋划脱贫长效机制,协助规划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引进等保障工作,坚持短期项目脱贫、长期产业致富的发展思路,按照“外出人员务好工,在家人员常打工”原则,继续开展“法治扶贫进农民夜校”活动,建立稳定增收渠道,促进转移就业。

二是把质量管理和精准脱贫作为重要抓手。按照全面覆盖、全面对标、全面补短的原则,对标贫困户“一超六有”、贫困村“一低五有”,定期开展模拟验收、问卷调查、问题摸排等专项活动,全面完成对标补短;加强脱贫质量管理,强化手机APP使用,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化建设,确保冯家楼村、石马沟村、大桥村等7个已脱贫村攻坚成效持续巩固;洪龙村、九龙坡村2个村如期脱贫。

三是把精准施策和感恩教育作为主要措施。狠抓全员培训,提高帮扶深度,做优做细做实做好扶贫措施;配强督查力量,提高帮扶强度,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创新志智双扶,提高帮扶广度,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对手赛”,办好“农民夜校”“以购助扶”“以购代捐”等活动;落实志愿服务,提高帮扶温度,结合春节、国庆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扶贫日募捐”等系列活动;强化党建引领,提高认可度,定期到市局联系的扶贫村讲授党课,常态化开展感恩奋进教育,为巩固脱贫成果、顺利脱贫摘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是把作风治理和督导考核作为根本保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持续推进帮扶作风问题整治工作,采取常规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现场核实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工作开展,做到廉洁扶贫、阳光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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