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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市城区新增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点位的通告

来源:遂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4-15 16: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市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自2021年4 月20日起,在市城区新增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点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点位及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序号

点位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1

遂安大道

超速行驶(限速60km/h)

2

观音湖隧道

超速行驶(限速50km/h)

3

遂州路燕山街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4

遂州路荣兴街

5

燕山街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6

燕栖街

7

南兴街(嘉兴农贸市场)

8

遂州北路(川中大市场)

9

秀水街

10

开善路

11

油房街

12

老兴街

13

大东街

14

桂香街

15

滨江南路(明村酒店)

16

南翠一路(机场小区)

17

华翔街

18

兴贸路(纵横农贸市场)

19

西山北路(市环保局外)

20

渠河路(遂宁银行)

21

卫星桥巷和平路、华兴街和平路

22

旗山路香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3

东阳路芳洲路口

24

东阳路东平大道路口

25

东阳路德水路口

26

旌忠路芳洲路口

27

旌忠路东平大道路口

28

旌忠路德水路口

29

芳洲路景屏路口

30

市城区范围内(流动抓拍)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环境。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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