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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遂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7-27 15: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银平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非机动车等候区的建议》(第168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大力整治非机动车交通乱象

一是周密部署推进。市公安局制发市城区摩托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为契机,针对摩托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等交通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规范摩托车、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制定督导和考核方案,采取“网上+网下”“明查+暗访”“督察+督导”等方式全面督导整治工作,将非机动车重点违法整治列入市局“督考推”,坚持每日收集专项整治战果,定期通报整治进展,实行挂图作战。二是强化路面管控。组织警力采取定点执勤、流动巡逻等形式,以建成区重点交通路口、路段为重点,高峰期部署警力指挥劝导,平峰期设置固定点位集中整治,并增派巡逻警力以点位为中心,向周边主次干路全面辐射,重点整治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随意停车等候行为,依托现有视频监控系统、流动抓拍系统,进一步加大对摩托车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抓拍力度,运用集成指挥平台实现扁平化指挥,提升整治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整治行动以来,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1万余起,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3万余起,劝导纠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随意停候问题3.6万余起,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持续改善。

二、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一是加强路口渠化。推动规划、住建等部门在新建道路时,将路口渠化工作一并纳入建设,既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又可有效规范路口交通秩序。对老城区明月路遂州路口、遂州路和平路口等主干路口进行渠化改造,增设、拓宽行人和非机动车等候区,有效避免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争抢等候区域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和交通事故隐患等问题。二是探索增设非机动车等候区。组织人员对辖区非机动车密集的路口进行全面排查,研究探索增设非机动车等候区可行性,并计划在开善路开善东路口等交叉口进行试点建设,但由于道路升级改造、管网建设、城市“双修”等因素影响,导致试点建设工作推迟,待道路施工完毕后实施。

三、建立城市管理联动机制

一是成立专门议事机构。市政府成立了遂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管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将城管、公安交警、规划、住建、交运等部门纳入成员单位,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能职责,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相关行动,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二是组织开展联合行动。针对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在市城管委的统一部署指挥下,开展联动治理和综合执法,并根据需要实时启动应急响应。今年以来,市城管办制发了《市城区占道设施规范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清理规范市城区占道设施。公安交警联合城管执法、交通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摩托车、非机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篷)、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拆除非法加装遮阳伞(篷)2.7万余个,有效提升路面管事率。

四、强化道路交通宣传教育

一是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小区、商场、学校等人流聚集地发放、张贴公安机关关于开展非机动车整治公告50余万份,并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广泛宣传;与遂宁新闻网合作,开展专项整治直播5期,向媒体提供新闻稿件33篇,有效震慑摩托车、非机动车违法行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微信群、QQ群、导航系统、气象局短信平台,发布交通安全提示短信15万余条;利用警车、整治卡点、交警岗亭、业务窗口等阵地扩大整治宣传覆盖组织民警开展“五进”宣传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文明交通的自觉性。二是发挥文明交通劝导作用。公安交警部门每天组织驾校学员80余名,在市城区参加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协助公安交警劝导纠正违法行为,提升学员自身文明交通素养。同时,不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学校师生、社区群众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外卖骑手等参与劝导制止交通违法体验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市民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再赐宝贵意见和建议。

 

 

                 遂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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