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遂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1-26 12: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府的总体要求,我局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的整体部署,结合公安工作特点,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市公安局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努力建强用好政务新媒体,架起了警民互动的平台,提高了公安机关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

市公安局成立了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局党委书记杨林为组长,其余局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情指中心(办公室),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陈麒巍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了《遂宁市公安局警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遂宁市公安局2020年警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规范制度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指定了市局情指中心(办公室)、政治部、机关纪委、法制支队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办单位,市局经侦、治安、刑侦、出入境、警保、交警等部门为协作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要求治安、交警、出入境等窗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落实专人具体抓;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局年度目标管理进行统一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信息公开,服务于民

市公安局利用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目录作为主要对外信息发布渠道,建立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依法公开各类信息,努力达到政务公开、便捷于民的目的。2020年,市公安局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各类信息376条,其中工作动态、领导活动、重要会议等信息264条;通知通报、执法监督等信息30条;计划规划、统计数据等信息6条;其他信息76条。

(三)加强新媒体建设,扩大宣传

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建强公安新媒体作为巩固意识形态阵地、传播正能量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建设,规范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市局下发了《遂宁公安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职责、流程、推送任务,将新媒体宣传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截止1231日,中省980余篇条,市级2100余篇条。如通过系列宣传策划,安居区公安分局吴洋先后获得遂宁市“全市优秀退役军人”“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公安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等荣誉,在评选全国“平安之星”活动中,获得全省第一、全国第六名的好成绩。以“奋进”系列专项行动为载体,结合公安业务工作,开展“110宣传日”“我的辖区我的年”“百名公安抗疫故事”“清明颂警魂”“百名公安局局长谈奋进”和“共聚警民力量 共筑民族团结 共建平安四川”“6.26国际禁毒日”“国家网络安全周”等公安新闻宣传策划工作。今年来,全市公安策划宣传活动35起,制作政务新媒体精品作品170余篇,其中遂宁公安抗洪专题策划微信微博抖音转评赞超6万,全网浏览量破3500万。遂宁公安积极践行网上群众路线,构建警民和谐的公共关系,以遂宁公安新媒体矩阵为主阵地,全年无间断发布遂宁警方资讯,累计回复群众咨询120余起,均获群众好评点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2

 6606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1

-2

 1002707

行政强制

 20

-1

 1395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4

22349033.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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