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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熊文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4-1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区、县公安(分)局党委,市局总支、支部:

  接市委遂委干〔2018〕7号、市人民政府遂府函〔2018〕21号文件通知,市委、市政府决定:

  熊文同志任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

  免去:

  苟其松同志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熊文同志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治委员职务;

  张银祥同志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政治委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特此通知。

  中共遂宁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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