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公通字〔2016〕54号
遂宁市公安局
关于成立遂宁市公安局
管制刀具认定小组的通知
市局各部门: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的通知》精神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的有关程序规定,现成立遂宁市公安局管制刀具认定小组: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组 长:银 宏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王 杨 法制支队(信访处处长)
卢小虎 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毛书红 治安管理支队枪爆特业大队民警
刘秦宇 治安管理支队行动大队民警
廖思贤 治安管理支队行动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管理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卢小虎兼任,具体负责管制刀具的受理、认定工作。
遂宁市公安局
2016年7月6日
遂宁市公安局 2016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