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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3-05 11: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职能简介

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原为遂宁市森林公安局,更名后调整为遂宁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实行队建制。主要职责为掌握全市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指导、督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侦办跨区域以及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的犯罪案件。

(二)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重点工作

1.突出执法打击主业。坚持以专项行动为载体,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森林警察职能作用,切实保护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2.注重能力素质提升。结合实战大练兵活动,针对性组织民警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对县(市、区)森警大队业务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全市森警执法办案能力。

3.坚决抓实教育整顿。始终坚持学查同步,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同时,探索完成自选动作,进一步强党建带队建,推动队伍稳定发展。积极组织全队民(辅)警尽快熟悉掌握并灵活运用公安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善思善学,查问题、找差距,解难题、补短板,实现新作为,展示新形象。

4.稳步推进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打击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牵头抓好两项政治任务,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督导指导,确保圆满完成整治任务,务求工作实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是市公安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收支总预算271.28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2名,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收入预算271.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2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支出预算27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28万元,占86.73%;项目支出36万元,占13.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收支总预算271.28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2名,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2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2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收支总预算271.28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增加10.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2名,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24.41万元,占82.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5万元,占6.84%;卫生健康支出10.18万元,占3.76%;住房保障支出18.14万元,占6.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88.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日常办公及运行的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辅警保障经费、政府采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7.05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18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8.14万元,主要用于:民警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5.2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2.0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50.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51.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岗位津贴、警衔等津贴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4.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7.05万元,主要用于缴存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0.12万元,主要用于缴存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0.19万元,主要用于缴存单位聘用人员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各类保险费支出。

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18.14万元,主要用于缴存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2.71万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和订阅书报杂志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印制宣传资料等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食堂及办公楼水费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的电费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的电话费、传真费、机要信函的邮寄费、网络通信费等支出。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0.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伙食补助、办公区的绿化和物业服务、保安人员的服务费用等支出。

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支出。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电脑、设备、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费用。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08万元,主要用于租赁警用金盾网。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0.79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文件资料印刷等费用。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检察业务的培训支出。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因公接待就餐费用等支出。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5.1万元,主要用于食堂劳务等支出。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举办的各类工会活动支出。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和帮扶困难干警、看望慰问生病住院人员等福利支出。

16.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4.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用、公务用车燃油费等支出。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1年预算数为10.61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8.82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攻坚、贫困党员群众慰问及其他日常公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2万元

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0.5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医疗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27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省厅及其他地市州对口单位来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或与2020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执法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3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7万元,用于3辆执法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办案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39万元,其中:会议费0.79万元,培训费1.6万元,差旅费4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变为公安局内设机构后,单独组织会议事项减少。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8.5%主要原因是森警转隶不久,职能职责增加,基层对森警所办理案件不熟悉,需开展培训提高办案质效。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42%主要原因是森警支队以指导区县和基层派出所为主,减少独立办案成本,差旅费适当降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28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8.08万元,增长23.63%,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2名,人员经费、日常办公保障经费、办公设备维护成本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碎纸机、国产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共有车辆3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 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 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 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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