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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5-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现将张昌颖等3名代表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栖霞路河东小学附近道路拥堵及学生安全隐患的建议》(第11号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查勘、调研,一致认为朝阳路与东平大道交叉口北距栖霞路口、南距灵云路口,均与该处距离太近,不适宜建设红绿灯,现已在河东小学设置人行横道斑马线。建议道路主管部门——河东新区管委会在该处规划建设人行天桥或行人下穿通道;按照新的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对河东小学区域整体进行规划、设置、完善该处交通标志标线,根据该标准提出的在学校区域放大标志尺寸、加强标志反光性,并从速度限制和停车管理两个角度入手,降低学校区域交通安全风险。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5月29日

  (联系人:陈明全联系电话:1377871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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