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公通字〔2016〕50号
遂宁市公安局
关于确定我市火灾高危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公安(分)局:
为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辖区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四川省地方标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DB51/T 2050-2015)确定下列24家单位为我市火灾高危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或者管理范围内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一、由遂宁市消防支队负责监管
1.四川东旭锦江酒店有限公司
2.遂宁市明星酒店有限公司
3.四川兴源佳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近水楼台商业中心)
4.遂宁市中心医院
5.遂宁健坤喜盈门建材有限公司
6.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7.健坤国际总部大厦
二、由船山区消防大队负责监管
1.立华新进印刷包装遂宁有限公司
三、由河东新区消防大队筹备组负责监管
1.四川省遂宁市灵泉寺管理委员会
四、由经开区消防大队筹备组负责监管
1.四川省遂宁市广德寺管理委员会
2.遂宁市东辰荣兴国际学校(原遂宁市第二中学校)
3.华润雪花啤酒(遂宁)有限公司
4.四川普瑞森电子有限公司
5.四川天宏纺织有限公司
6.遂宁市富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船山区体育馆)
7.遂宁市开发区皇家一号娱乐会所
五、由射洪县消防大队负责监管
1.射洪永逸广场
2.四川省沱牌集团有限公司
3.四川宏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储备站
六、由蓬溪县消防大队负责监管
1.蓬溪县高峰山道观安全委员会
七、由大英县消防大队负责监管
1.四川盛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四川中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四川锦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四川省大英蓥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请各地严格按照《四川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牢固树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根据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指导重点单位进一步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确保全市消防安全环境的和谐稳定。
遂宁市公安局
2016年6月23日
遂宁市公安局 2016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