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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5-28 16: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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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相关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公安局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公安局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8.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戒毒康复中心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办理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10.指导全市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遂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1.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拟订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3.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4.指导市内铁路、交通、民航、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5.承担市政府禁毒委员会、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

16.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政府和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遂宁市公安局2022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省市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稳如磐石”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大提升、三至五年大跨越”规划,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开展“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实践活动为主题,以推进“磐石”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一条主线”,锚定全面实现工作大提升、绩效大提位“两个年度目标”,聚焦高站位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护航经济发展,高标准锻造过硬队伍“三高要求”,大力实施“忠诚提纯、安保提档、打击提质、治理提效、警务提能、基础提优、能力提级”“七大提升行动”,以“创先的意识、领先的本领、争先的方法”,聚力打造成渝线上发案最少、秩序最好、服务最优的平安“星”城,努力实现“六个严防、三个确保”工作目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三)机构设置

单位实行独立财务核算。内设办公室、政治部、情指中心、法制支队、警务督察支队、警务保障处、审计处等31个内设部门。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公安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公安局本级,2022年收支总预算10244.99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19.6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将戒毒所、强医所、看守所、拘留所、交警支队、森警支队人员划入其部门归口独立预算管理;二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部分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本级2022年收入预算1024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44.99万元,占10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本级2022年支出预算1024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9.38万元,占69.88%;项目支出3085.62万元,占30.12%。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244.99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19.6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将戒毒所、强医所、看守所、拘留所、交警支队、森警支队人员划入其部门归口独立预算管理;二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部分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44.9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716.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6.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9.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44.99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19.6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将戒毒所、强医所、看守所、拘留所、交警支队、森警支队人员划入其部门归口独立预算管理;二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部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8716.59万元,占85.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66万元,占5.87%;卫生健康支出306.93万元,占3.00%;住房保障支出619.81万元,占6.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630.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日常办公正常开展。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333.8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治安卡口建设、天网工程专项以及天网四期服务费、指挥中心合成作战室建设,保障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和公安指挥作战能力提升。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289.50万元,主要用于:新一代公安网建设(一期)。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2年预算数为177.89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公安局DNA实验室耗材购置、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运行维护。保障公安机关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84.40万元,主要用于: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警务其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正常开展。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85.9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福利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活动经费。保障离休人员经费按时发放,体检、组织活动按时开展。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04.8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保障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时缴纳。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2年预算数为10.85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保障遗属生活补助、抚恤金及时发放。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06.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保障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及时上缴基本医疗保险。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19.8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59.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43.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01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8.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5.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1.91%。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经费统筹安排工作实际进一步压缩了车辆运行维护费。

遂宁市公安局现有公务用车7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00万元,用于7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反恐处突、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治安案件、道路交通管理、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工作。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2022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5.88万元,其中: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63.88万元,差旅费5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必要的会议。

(二)培训费较2021年预算减少7.49万元主要原因是戒毒所、强医所、看守所、拘留所、交警支队、森警支队人员划入其部门归口独立预算管理,所以培训费相应减少安排支出。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办案产生的差旅费从中省业务办案费列支,故减少公用经费差旅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遂宁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25.41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了744.22万元,增加了53.8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遂宁市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96.95万元,主要用于天网项目、DNA实验室耗材购置、指挥中心合成作战室建设、购置公安专用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遂宁市公安局共有车辆7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1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遂宁市公安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公安行政单位的事务和管理的基本支出。

7.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公安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公安机关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公安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公安机关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公安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公安机关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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