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 宁 市 公 安 局
关于2021年度公开考调人民警察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公安局人民警察队伍结构,完善人民警察培养选拔机制,市公安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公开考调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职位为遂宁市公安局一级警长及以下职级职位,考调名额4名。详见《2021年遂宁市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遂宁市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人民警察。
三、考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 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近3年,年度考核获评优秀等次1次以上或受到记功嘉奖1次以上或获得县〈市、区〉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学历可放宽到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考调通过并办理调动手续后,再确定相当层次职级)。
6.具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1年7月19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含新录用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1日上午8:30至11:5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提交《2021年度遂宁市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者提前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和相关资料,即:身份证、人民警察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扫描件1份;首次授衔审批表1份;加盖本单位政工部门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1份;参加工作以来受到表彰奖励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4张。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市公安局指定政务微信或公安内网邮箱。市公安局公安内网邮箱及政务微信见《2021年度遂宁市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联系方式》(附件3)。
3.报名地点。遂宁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604办公室(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大道999号)。
4.其他事项。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考调职位,多报无效;市公安局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若报考者报名2个工作日后未接到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市公安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调资格。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被取消考调计划的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1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位对应的专业知识。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到遂宁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大道999号605办公室)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和人民警察证到指定考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四)资格复审
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复审,按考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市公安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由市公安局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调计划为1人的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3:1的,市公安局视情况可决定终止考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合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遂宁市公安局内网主页进行公布。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调名额与考察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为1:2,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民警、政工、纪检、督察部门、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市公安局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不唯分取人原则,参考表彰奖励、评先评优等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在省上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市公安局党委集体研究等额提出拟转任人选,并在遂宁组工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因拟考调对象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顶岗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选,进入市公安局顶岗试用1个月(顶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顶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调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检举(举报电话:0825-2510040),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0825-12380)。
在考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本公告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公安局 0825—2510032 ,2510299
附件:1.2021年度遂宁市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职位表
2.2021年度遂宁市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表
3. 2021年度遂宁市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联系方式
遂宁市公安局
2021年7月13日
附件1
2021年遂宁市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职位表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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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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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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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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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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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职务
(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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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调
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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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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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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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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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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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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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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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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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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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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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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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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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及网络侦查工作
|
一级警长以下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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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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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科级领导干部放宽为40周岁以下)
|
限男性,熟练掌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知识
|
遂宁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
|
在职在编公安民警
|
| 20212022
|
森警支队
|
从事 “食药环森知”侦查工作
|
一级警长以下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科级领导干部放宽为40周岁以下)
|
限男性,有3年以上
案侦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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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1年度遂宁市公安局
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表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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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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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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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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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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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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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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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 党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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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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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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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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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机关
单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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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日制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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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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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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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职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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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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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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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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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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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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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单位、职位
(职位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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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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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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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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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受奖 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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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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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主要成员
及主要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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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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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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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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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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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
回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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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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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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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报考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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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调单位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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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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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1年度遂宁市公安局
公开考调人民警察联系方式
| 序号
|
考调单位
|
联系电话
|
公安内网邮箱和政务微信名
|
| 1
|
遂宁市公安局
|
座机:0825-2510299
手机:13982518866
|
公安内网邮箱:
政务微信名称:祁园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