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安局
关于加强旅馆业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公安(分)局:
为切实保障全市旅馆业信息网络安全,促进全市互联网环境健康有序发展。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加强全市旅馆业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视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市提供上网服务的旅店业多数未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旅店业信息系统易被入侵破坏,一些重要案件难以查找线索,降低了涉网犯罪打击效能,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和公共安全。加强旅馆业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应对移动互联网发展挑战、推进“平安网络”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全市公安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旅馆业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力争2016年安全管理系统全覆盖
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安装安全管理系统”等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力争2016年内,实现我市提供上网服务的旅馆业场所(包括宾馆、饭店、旅馆、公寓式酒店、客栈、招待所、洗浴场所、农家乐、度假村、家庭式旅店等)安全管理系统全覆盖,确保数据资源高度融合共享与深度分析运用,有力提高公安机关网络社会综合治理和维护网络安全的能力水平。
三、严明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成立旅馆业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乔永革任组长,网安支队、治安支队、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网安支队,由网安支队长李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等工作。各区(县)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任务分工。网安部门具体负责:依法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提供上网服务的旅店业经营者按规定要求,建设、安装符合《公共场所无线上网接入信息安全管理技术标准》的安全管理系统。对未按规定落实或擅自停止实施安全保护措施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法律责任;对情节严重的,在依法追责的同时,要责令其停止提供上网服务。治安部门具体负责:按照《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提供上网服务的旅店业,必须审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出具的《网络安全检查意见书》后,方可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各级纪委具体负责:对工作中违法违纪的,进行责任追究。
(三)把握三方面工作要点。一是各地治安部门、派出所要密切与网安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此项工作。同时,要注意做好宣传引导,争取旅馆业场所经营者的理解、支持。二是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滞后的,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予以问责;对借产品选型、系统建设,乱收费、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违法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是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典型经验做法,以示范引领助推工作全面落实。
遂宁市公安局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