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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单位预算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3-07 17: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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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戒毒所职能简介

1.负责收治遂宁市辖区内被公安机关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戒毒人员。

2.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以及职业技能培训。

3.开展诊断评估、教育感化和深挖犯罪等工作,并为办案人员询问和家属探访会见提供方便与服务。

(二)市戒毒所2024年重点工作

一、突出“四个提升”

1、在严格规范执法上有提升。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加强队伍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推进监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执法岗位职责、岗位规范和工作要求,规范谈话教育、重点人员管控、突发事件处置、出所就医等执法环节,提升监所执法公信力。

2、在整治监所环境上有提升。不断改善羁押监管环境,按照“墙要白、地要净、制度要上墙、内务要整洁、卫生间要隔离”等标准要求抓好升级改造工作;强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做好抗震、防汛和应对高温、严寒等极端天气工作;对民警文化室重新规划打造,对党建阵地进行更新完善,营造拴心留人环境。

3、在服务公安中心工作上有提升。将戒毒工作与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机结合,拓展推进应收尽收、协助破案、社会矛盾化解、戒员教育矫治等工作;依托“智慧监管”建设,主动探索建立互联网服务平台,争取业务部门支持,适时推行网上预约会见、有预约的快递送物,推动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4、在推进队伍专业化上有提升。深入推进监所医疗专业化建设,分批次安排监所医护人员到辖区重点医疗机构和省内司法强戒所交流学习,针对性提高对戒毒人员的医疗救治专业水平;积极争取业务部门支持,按标准配备民警队伍,有序替换掉能力偏弱、体质偏差、年龄偏大的编外人员,深入激发队伍活力。

二、争取“四大收获”

1、社会帮教有成果。创新落实人权保障,依托母亲节、“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邀请戒员亲属、禁毒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入所开展特色帮教活动;积极联系社会和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他们回归社会的生存能力;根据分段执行计划,积极沟通对接,按照司法强戒所入所培训标准先行干预,为戒毒人员尽快融入下一阶段新环境奠定基础。

2、矛盾化解有成果。依托“强基础、促规范、提质效”活动,充分发挥监所“教育、感化、挽救”职责,及时发现化解涉及戒毒人员感情债、亲情债、经济债等矛盾纠纷隐患,扎实做好“就地解决”文章,确保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成效。

3、协助破案有成果。在“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中,利用戒毒人员了解“毒源、毒友、毒窝”和参与社会盗抢等特点,充分发挥打击违法犯罪“第二战场”作用,组织业务骨干深挖扩线,争取办理2件以上精品案件。

4、禁毒宣传有成果。拓展遂宁市禁毒教育警示基地职能,深入挖掘戒毒警示教育资源,积极为社会禁毒教育提供开放条件,常态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活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助推社会禁毒成效。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戒毒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566.2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08万元,主要是缩减了项目经费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戒毒所2024年收入预算566.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36万元,占1.8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5.86万元,占98.1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戒毒所2024年支出预算56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8万元,占74.32%;项目支出145.42万元,占25.6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戒毒所,2024年收支总预算566.2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08万元,主要是缩减了项目经费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5.8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94.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戒毒所,2024年收支总预算566.2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08万元,主要是缩减了项目经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94.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69.2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3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0.1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福利及公业务费。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06万元,主要用于:戒毒人员脱毒治疗、一般疾病治疗、生活费开支、杂支费等。

6.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7.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9.0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6.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戒毒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0.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0.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戒毒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60%。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地市州业务往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大型客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戒毒人员转送司法戒毒所、戒毒人员平时就医等工作开展。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戒毒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4万元。

(一)会议费2023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2023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60%。主要原因是转送戒毒人员频次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戒毒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戒毒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戒毒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5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1.37%。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戒毒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戒毒所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戒毒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35.0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35.0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指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的各项开支,包括伙食费、水电费、日常用品补助费、医疗康复费、杂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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