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绪炳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龙凤古镇龙凤一桥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第007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办理情况
市公安局交警部门高度重视信号灯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管、维、用等系列工作。代市政府草拟的《遂宁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已由政府七届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2019年1月18日,市中环办召集市公路局、市交警支队、经开区交运分局、龙凤新城管委会、富源公司等部门在明星大道(中环线六、七标段之间)召开现场会。会议确定由经开区管委会组织专业队伍在该处增设固定红绿灯,并做好固定红绿灯建设完成前移动红绿灯的维护工作。1月23日,经开区管委会批示由富源公司实施增设该处固定红绿灯和期间移动红绿灯的维护工作。目前,该处固定红绿灯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公安交警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遂府办发〔2019〕8号)要求,积极配合道路责任主管部门“在实施市城区城市道路的新建 、改建、扩建时”,“ 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并主动参与验收、协助维护管理,确保红绿灯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正常运行。
感谢您对市城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再赐宝贵意见和建议。
遂宁市公安局
2019年8月30日
(联系人: 蔡卉〈交警〉、肖映〈经开〉
联系电话:13909061973、13882568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