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安局关于成立遂宁市公安局维护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权益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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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公通字〔2016〕5号
遂宁市公安局
关于成立遂宁市公安局维护民警依法
履行职务权益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县公安(分)局,市局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权益工作,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权益工作规定> 的通知》(川公发〔2015〕95号)精神,经市局领导批准,现成立遂宁市公安局维护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权益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维权委”),负责维护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权益工作。“维权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称“维权办”)于市局警务督察支队,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四川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权益工作规定>
一、市局“维权委”组成
主 任:
何 洪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副主任:
王 林
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刘德禄
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
曾 勇
指挥中心主任
李建国
政治部副主任
李 星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王俊锋
治安支队政委
胥险峰
刑侦支队支队长
杜安富
网安支队政委
汤 军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 合
法制支队支队长
于立宏
警务保障处处长
李 波
情报中心主任
王 波
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
王 波
审计处副处长
二、市局“维权办”组成
主 任:
王 波
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
副主任:
蒋 李
指挥中心副主任
刘成冰
政治部队伍建设处处长
唐 鹏
监察室副主任
卢小虎
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张 宁
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马 犇
网安支队副支队长
赵晓梅
交警支队政工科科长
王 杨
信访处处长
赵 玲
警务保障处副处长
马 瑶
情报中心
梁 毅
警务督察支队副支队长
张鹏飞
审计处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讨论
《四川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权益工作规定》,按规定建立健全
“维权委”和“维权办”,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职责分工,确保把民警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遂宁市公安局
2016
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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