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局交警支队以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为主线,以完善执法制度为保障,以解决突出执法问题为切入点,以健全执法管理体系为抓手,多措并举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不断强化民警新时代执法意识和执法理念,切实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为道路交通管理依法行政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抓组织领导,确保取得成效。为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支队成立了支队长为组长,其他支队领导为成员的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传法制科,由分管副支队长和相关科室所队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等组成办公室成员,具体组织负责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将七大项26小项重点工作内容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科室、配合科室,成果展示形式、完成时限。为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支队多次召开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将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在单独督导的前提下,纳入定期执法质量考评内容。各交警大队也成立相应机构扎实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抓教育培训,增强执法素质。一是强化执法主题教育。年初确定每月执法培训主题,使教育培训活动常态化,先后组织召开全市交警系统执法业务(法制、事故处理)培训会、举办全市机动车查验员实战培训、开展车辆缉查布控分析研判实战练兵等11次活动。二是加强重点单位督导。支队领导、宣法科民警经常深入一线大队特别是办案质量不高或积案突出重点交警大队,指导、培训、督促执法办案工作,着力增强队伍的执法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三是坚持会前学法工作。根据支队《学法制度》,制作了《2020年度会前学法课题分配意见表》,今年组织开展4次党总支会前学法,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四是持续开展网上培训。支队利用交警网校平台,每月针对执法短板弱项开办两个班的学习、考试,确保民(辅)警每年在交警网校轮训不少于一次。五是组织实战练兵活动。今年全市重点开展安全防护、枪械使用、应急处置等互动式、场景式练兵。先后联合多部门开展了“交通事故一体化救助”和“四位一体”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消防及反恐防暴综合应急演练。以战代训、以训强练、以练促战,推进警务实战训练正规化、常态化。六是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支队制定了《出庭应诉和民警旁听庭审规定》,今年两次组织各大队负责人、法制中队长、勤务中队长、业务骨干等20余人在船山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旁听张某某诉交警支队行政强制、行政赔偿案庭审,提高了民警出庭应诉的能力,增强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
三、抓建章立制,做到有章可循。一是归口案件审核工作。支队制定了《关于加强受立案和案件审核工作的通知》,将各办案部门办理的适用行政拘留的行政案件和所有刑事案件统一归口由支队宣法科审核,加强了案件办理工作监管,提高了办案质量。二是规范涉酒案件办理。为保证饮酒(包括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件取证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规范性,支队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件取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交警大队启用统一《询问笔录》及《血(尿)液提取笔录》模板。从办案实践看,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解决基层执法难点。支队制定了《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认定及处理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查处规程、车辆属性的认定、违法行为的认定、处理程序以及处罚标准,破解了涉电车辆长期困扰基层交警无法可依的管理痛点和执法难题。四是规范执法标准和流程。根据法律法规制定行政拘留统一量裁标准,杜绝执法随意性和选择性;细化现场检查流程,保障民警现场执法安全。五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支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则》,宣传法制科坚持对支队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每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一致。10月,对本单位起草或代拟起草、印发的3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件清理,并提出了该规范性文件是否继续有效,应予修订或者废止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四、抓监督考核,提高办案水平。一是严格执法管理。全市所有的一线执法交警和执勤辅警均已于2017年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和执勤记录仪,支队按照“上岗必配带执法必使用”的原则,着重检查、督促、考核民警在工作期间执法记录仪的配带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并纳入执法质量考评,与评优奖励、工作考核关联。通过对执勤执法记录仪的严格管理,实现了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倒逼现场民警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二是严格执法办案监督。今年1至10月,共审批刑事案件523件,行政案件49件。其中立案79件,刑事拘留11人,提请逮捕5人,取保候审74件,解除取保候审52件,移送起诉38件,行政拘留13人;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共审核、吊销机动车驾驶证866本;处理交通违法14.66万件,核查交通违法处理数据2.25万余条;双公示、信用评价信息录入2958条。三是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制度。今年以来,支队优化案卷考评标准,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将对全市各交警大队日常执法监督情况纳入其中,及时通报情况,责令限期整改,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工作。四是强化日常执法检查。支队长熊文、分管副支队长汤军等支队领导经常带领宣传法制科、政工监督科等职能部门深入一线,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执勤执法形象、着装佩(配)戴、录入违法信息是否完整、填写法律文书是否规范、引用法律法规条款是否正确、是否违规办案等进行现场督导检查。五是实行案件集体把关。认真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合议制度,充分发挥案件审核、把关的法制监督作用,大大提高了队伍整体执法办案水平。
五、抓问题整改,提升执法形象。一是落实日常督导问题整改。对明察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纠正,有效地规范了基层民警的办案行为。对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或下发内部《执法监督意见书》和《执法整改通知书》,要求办案单位限期整改,起到了警示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二是开展办案专项清查整改。今年以来,支队组织开展了“积案攻坚战役”和“案件大清查信访大起底”专项活动,共清理出积案68件,其中行政案件10件、刑事案件58件。同时就这些问题案件,加强了对办案部门及民警的督促整改,有效压低了积案存量,降低了办案隐患。三是举一反三促进整改。支队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信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审核、数据筛查等为线索,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警综平台的数据分析,对执法中暴露出的程序违法、取证不规范、适用法律错误、执法不公等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过必惩、有责必追,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防止纪律执行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让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根植于心、外化为行,彰显执法司法的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公安交警的执法权威和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