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基贵主持召开了与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陈麒巍见面沟通会,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韩麟传达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精神,刘基贵通报了巡察工作任务,陈麒巍代表局党委班子作了表态发言。
动员会上,刘基贵对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巡察组与市公安局全体干部要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保障、政治上担当,全力以赴落实好市委的决策部署。尤其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好监督重点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围绕“三个聚焦”检查市公安局党委工作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要坚持同向发力,做好资料提供、下沉调研、个别谈话、深入了解等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韩麟对此次巡察作了动员讲话。他强调,此轮巡察工作,是市委立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工作安排。市公安局党委班子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是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促进遂宁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巡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全面贯彻落实政治巡察各项要求,围绕“三个聚焦”深入纠治突出问题,围绕市委中心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围绕“急难愁盼”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第四巡察组和市公安局党委班子要扛牢政治责任,同向发力圆满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陈麒巍表示,此次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公安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对局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心与爱护。局党委一定坚持政治优先,把接受市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当作一次提高党性锻炼和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一定坚持同题共答,服从巡察安排,主动接受监督,坚决保障巡察顺利开展。一定坚持立巡立改,主动认领偏差,纠正不良倾向,突出整改质效,坚决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一定紧紧围绕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融入市委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的发展大局,持续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力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的过硬公安铁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谱写遂宁公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据悉,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为期40天的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011172017,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早8:00—20:00;同时设置6个意见箱,地址分别为:河东新区东平北路30号遂宁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左侧楼梯口;船山区小北街97号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公安分局门口;安居区凤鸣路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侧门;船山区雅居巷1号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正门口左侧;河东新区东平北路76号遂宁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正门信访接待室门口;船山区中环大道南三段86号遂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正门道闸入口处。并开通电子邮箱snswxcz44@163.com。根据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轮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办理。
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领导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副县职以上干部、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各直属分局局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