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采购类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实施、绩效评价、审计等环节管理,确保资金的重点投向和项目的质量,避免失误和浪费,促进廉政建设。近日,《遂宁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类项目技术方案评审实施细则》已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正式实施。为检验该制度的可行性及效果,8月28日上午,局相关职责部门及评审专家按照“实施细则”程序规定对业务警种申报的3个信息化装备建设项目进行了评审。采用利旧替代方案解决申报项目需求1个,节约资金19.5万元;现场表决通过项目1个;提出技术方案修改意见3条,确定将再次评审项目1个。评审工作取得实行性成效。
此次评审是由警务保障处组织、评审专家组组长召集,市公安局内部评审专家人员参与共同开展。期间,共对交警、刑侦业务系统服务器升级扩容,科通移动警务终端建设共239.5万元项目开展了评审。各评审人员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科学性、共享性,避免资金浪费为原则,与项目需求部门通过现场陈述、答疑等环节,对建设技术方案反复研究探讨,最后形成双方认可的评审意见。实现了公安建设项目规范管理和业务警种实战需求有力保障的双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