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日上午,我市举行《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班开班仪式,副市长徐承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徐承副市长指出:2018年3月29日,我市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举办培训班,旨在提升《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成效,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精细化。
徐承副市长强调:一是充分认识《条例》重要性。《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有利于理顺职责。二是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要全方位学习,保证《条例》落实不走样;多角度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三是扎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升落实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明确责任,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强化监督,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率。
市政府相关部门、市直园区、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县两级城管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