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护旗2号”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及寒冰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牵头全面推动强基固本建设,分类分层次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着力提升“一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成效显著。
一、高度重视,统筹谋划,迅速明确工作目标。自3月8日《全面推行派出所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出台以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迅速联动,全面启动派出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此次派出所法律顾问建设工作全部纳入“一把手”工程,明确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为推进派出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二是限定建设时限。为让“一线”执法部门尽快获得法律顾问对执法工作带来的“红利”,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派出所必须在3月底前全部完成法律顾问聘任工作。三是细化工作要求。为保证改革落到实处,推动法律顾问力量建设,促进有关工作规范化,全市公安机关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扎实推进制度落实。紧紧围绕提高执法质量、提升执法能力为中心,扎实推进派出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在三个方面下功夫,确保制度建设落到实处。一是在“整”上下功夫。从整体出发,结合各地工作实际,采用单独聘任、合作聘任、聘任法律顾问团等形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全市78派出所均已聘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总数已达27人。二是在“质”上下功夫。法律顾问在公安执法工作中担任着重要的职能职责,法律顾问的每一项法律意见都影响着执法部门的重要决策,为保证法律顾问的执业水平,此次全市公安派出所聘任的法律顾问均是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群众基础好的律师,有着优秀的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三是在“果”上下功夫。将法律顾问制度执行效果作为此次改革建设工作的落脚点,各地通过明确法律顾问职责、聘任部门工作要求等方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行为决策、重大民事合同审查、重大疑难案件研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置等法律事务工作中的建言建策作用,为“一线”执法部门规范有效执法提供法律保障。
三、检查督促,高效推进,努力保证成果落地。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力推动制度落地见效。一是建立周报制度。自《意见》印发以来,各地每周向市公安局报送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情况,市公安局及时全面掌握各地建设总体情况,对推动不力的单位部门挂“黑榜”,强力推动制度建设进程。二是建立抽查制度。根据各地报送的改革建设情况,市公安局采取不定时开展督导检查,随机抽取一个或两个派出所,就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推进情况等进行重点督导,防止法律顾问制度流于形式。三是建立回头看制度。《意见》明确要求3月底前完成制度建设,市公安局不定时进行“回头看”,重点对派出所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各地公安机关咨询法律顾问意见情况、保密工作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各地法律顾问有效发挥作用,推动基础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