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6日
遂宁市公安局
治安支队打好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攻坚战

为认真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和市“1.29”禁放工作会议精神,治安支队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多部门力量大力开展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零事故,为全市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春节期间,全市共出动警力2932人次、社会力量3930人次,开展联合整治行动125次、暗访暗查225次、专项整治819次,排查烟花爆竹生产、批发、运输企业10家,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1632个,依法取缔烟花爆竹零售点121余家,收缴烟花爆竹980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48起,劝导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312起,查办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件、行政警告5人,查办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3件、行政拘留3人,查处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危险物质案1件、行政拘留1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周密禁放部署。先后制定《遂宁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全市禁放落实专项督查方案》,明确工作措施、任务和责任,成立了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禁放督查小组),加强各地禁放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成立了公安、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门部署会议,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职责任务,确保了禁放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动员,制造禁放声势。积极协调各部门不断强化宣传措施,大力推动宣传落地落实,与遂宁电视台联合拍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题片》,春节期间在《遂宁综合频道》《法治遂宁》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取得良好宣传效果。辖区派出所积极发动街道、派出所、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深入寻常百姓家,倡导安全、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并陆续与酒店、KTV、餐饮等易滋生燃放的行业场所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在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地区张贴《通告》、发放资料、悬挂横幅,路面部署禁放宣传车流动宣传等方式大力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形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春节期间,各县(市、区)共张贴《通告》78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出动宣传车2600余台次,悬挂宣传条幅179条;通过公安双微平台发布禁放烟花爆竹信息22条。各市直禁放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也相继出台举措,加强宣传力度,共推送禁放新闻报道40余条,累计点击15.8W+,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发送禁燃禁放、安全祭扫手机短信50万条;对40辆公交车的车内LED屏及753辆出租车的顶灯LED,滚动播放禁放通告和宣传标语,平均每天播放超过8万余条次。

三是强化督查整治,确保禁放实效。为保证禁放工作要求落地落实,支队积极协调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组成联合专项督查组,8个县(市、区)开展了督导工作,确保各地各部门基本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也积极会同应急、市场监督管理、城管执法、住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烟花爆竹的生产、批发、零售、储存、运输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排查,对可能存在非法存储、出售烟花爆竹的商场、超市及沿街店面、广场、小区等违规燃放高发区域重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摊贩、沿街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力求从源头上进行封堵。春节期间,全市共督查暗访烟花爆竹批发、副食零售点位共1800余家,并进行现场整治和处罚,确保了全市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