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交警支队按照省厅交管局、市局相关要求,启动一级勤务,保持全员在岗在位,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4月4日至6日,全市共出动警力1472人次、警车308辆次,检查车辆4万余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281起,没有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的交通拥堵,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动员部署。一是提前筹谋划策。支队先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0清明节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清明节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指挥部,设立7个工作小组,根据工作职责和指挥部指令执行具体工作任务。二是筑牢思想防线。4月1日,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清明节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要求全体作战民警、辅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务必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全力以赴做好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源头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加强路面排查。联合应急、交运、路政等相关部门,深入陵园墓区、景区、厂区、出入城区主干道、国省干道等重点路段进行了拉网式隐患排查梳理,增设警示标志,加强隐患路段巡逻管控,提高事故预防的主动性,并对前期查出、整改的隐患进行"回头看"。二是加强企业监管。组织警力深入辖区重点企业,紧抓"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对存在逾期未检验、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客运车辆和驾驶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严格路面管控,确保路畅人安。一是优化警力部署。针对清明节交通流量特点,科学安排警力,对群众集中往返的城市郊区、农村山区、陵园墓区、春游景区等4类重点地区,坚持警力随时段、路段变化而变化,着力做好路面巡逻疏导。二是加大管控力度。充分利用执法服务站和在各重点路段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加大对长途客车、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查严处疲劳驾驶、酒驾、涉牌涉证,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长途客车违规运行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加大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加大网络宣传。充分利用"双微平台"、手机短信等多媒体渠道,实时发布清明节期间天气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变化、交通事故情况、分流路线选择等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广泛宣传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和警示群众主动抵制和拒绝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阵地宣传。利用违法处理窗口、执勤卡点、企业等前沿宣传阵地,面对面向广大交通参与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坚持惩教并举和先教后罚的原则,积极对违法驾驶人做好现场警示教育,使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辖区群众自觉树立良好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支队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率先垂范,带头开展明察暗访,全面督导清明假期交通管理工作,及时消除队伍管理漏洞和工作薄弱环节,夯实交通管理工作基础,压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二是严格落实"驻点督战"。大队领导主动作为,靠前指挥,一线作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公安交通民(辅)警上下"一条心",同下"一盘棋",同时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警令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