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锂电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盐酸、硫酸等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量日益增大,涉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达到320家,年均审批量5000余件次,年均使用量高达12万吨。今年以来,全市公安禁毒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优化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措施,创新推出“三三工作法”,狠抓企业易制毒化学品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易制毒化学品零流弊,实现安全效果、经济效果、发展效果有机统一。
一、坚持“三种创新”,促监管强化。一是创新审核办证。创新实践“一问、二看、三审、四查”工作法,对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一问”是指向企业经办人员问明购买、使用的理由和用途是否合理合法;“二看”是指查看企业营业执照、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和经办人员身份等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三审”是指审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违法记录、现实经营状况和专管员违法犯罪背景;“四查”是指查验申请表、申请资料是否填写规范、准确。提供急需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审批“7×24”小时绿色服务,保障企业紧缺原料购买需求,实现服务“零投诉”,企业满意度明显提升。二是创新沟通机制。创新公安禁毒民警包企服务制度,依托互联网创建易制毒化学品服务管理QQ群,开展即时答疑、远程培训和线上指导。QQ群建立以来,先后培训系统操作员400余人,回答各类咨询业务1100余次,解决网上申报难题100余次,指导申请提交、报备业务2300余次。三是创新等级考评。创新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等级化考评制度,依据各企业经营状况、数据报备、核查核销、及时纠错、问题整改等情况,将涉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分为四个等级并每季度动态调整,对不同等级企业在网上巡查、检查次数、报备资料等方面进行分级管理,将经营管理薄弱、流失风险大的企业列为高风险企业,落实高等级管理措施。
二、做实“三项指导”,促服务提升。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各地公安禁毒大队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定期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320家企业业主和内部员工组织集中教育培训,将27家易制毒化学品用量特别大的重点企业,以及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力、容易出现流弊问题和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训对象,规范网上报备操作流程和网下库存管理。今年共培训、宣传指导30余次,上门走访700余次,帮助解决困难40个。二是优化宣教指导。督促各企业健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利用公共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张贴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410余处,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170余场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全覆盖宣讲,让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的双重特性和流入非法渠道的严重后果,着力提高易制毒化学品法制化、规范化监管水平。三是推行上门指导。结合“六进六边”等活动,常态化组织民警、辅警、禁毒社工深入全市320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点对点、面对面走访调研,主动了解企业在购买、使用、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和日常工作中的困难,对企业进行技术、管理帮扶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难题,赢得在遂投资企业家的高度评价。
三、细化“三项管理”,促责任落实。一是联席机构统管。充分发挥各级禁毒办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定期召开易制毒化学品联席工作会议,落实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市级层面禁毒办统筹、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派出所负责日常具体监管的“三级管控”模式,最大限度凝聚安全监管强大合力。二是公安机关专管。完善派出所易制毒化学品专(兼)管员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派出所每季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单位突击检查,对内部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和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违规违纪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近三年行政处罚企业8家,限期整改21家。三是企业主责主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四级联合检查”机制,由各级禁毒办牵头,每季度组织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企业等级化考评和联合执法检查,特别是对易制毒化学品重要管理岗位和具体业务岗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评价,倒逼企业落实责任、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引发现实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