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分局立足公安主责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一、高位谋划,统筹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分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市委第七届九次全会及全国、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在思想上对标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园区党工委部署,落实上对接公安主责,推动高新区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取得更多更大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 二是高位谋划推进。分局紧扣辖区工作实际,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下,谋划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厘清职责任务,明晰治理清单,完善工作机制,以上率下高位谋划,层层推进,确保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分局坚持问题导向、清单化管理、重点项目化推进,平安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等园区中心工作相结合,建立完善排查、会商、研判、督办等工作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定期会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实现人力、物力资源的集约统筹使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创新试点,探索社会治理新型路径。 一方面分局坚持民意导向,积极践行为民服务理念、深化为民服务举措、创新为民服务方式,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切入点,积极摸索符合辖区实际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以基础设施、警力等硬件条件较好的物流港派出所开展创建试点,并作为一项硬性的政治任务加以推动落实,并在硬件建设、平安小区建设、社区警务室建设、警力调配等方面对试点派出所予以重点倾斜,推动管理重心、人、警务保障对称下沉。 另一方面分局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各派出所对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标准和相关评价细则,积极调整完善自身不适应要求的管理体制机制,对标对表,全力提升党建、队建、“一网考”等软指标在全省的排位,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打造“一所一策”创建亮点,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前沿阵地。
三、整合资源,构建新型联防联控体系。一是 推动联合调处机制。分局各派出所严格落实村社民警进村社“两委”的规定,派驻民警定期下村社联合村社干部摸排、调处矛盾纠纷,并搭建基层公调对接平台,目前派出所建立人民调解室1个,入驻人民调解员2人,人民调解室负责对民间纠纷和符合调解范围的案事件进行专门对接、调处。 二是组建“护港义警”队伍。分局安排专职民警主动深入村社、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宣讲成立义警队伍的目的性、重要性、必要性,并邀请代表走进警营了解警营文化、“枫桥经验”,促使各基层社会组织积极举荐党员同志、治安积极分子、社区工作者加入到“护港义警”队伍中,按照快速反应和整体联动的原则,整个辖区治安巡逻防控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整体防控网络,发展“护港义警”队员215名,开展巡逻防控1200余次,发现违法犯罪线索18条,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人,调解各类纠纷40余起。 三是整合社会治安力量。分局充分发动社区网格员、红袖套等社会治安力量结合“一标三实”及“六进六边”工作,开展街道门楼牌地址清理,现已全面上墙录入警综平台。做到“民政、户籍、街道、警综平台”地址“四合一”,在居住登记和户籍信息登记方面,人口采集已达到辖区户籍人口60%,全面掌握辖区基础信息。
四、完善机制,健全社会基层治理体制。一是 实施矛盾分级响应机制。对于矛盾纠纷的调处,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即:“一般性矛盾纠纷为三级,由民警现场调解;较复杂的矛盾纠纷为二级,由社区民警、村社干部或邻居朋友参与调解;重大矛盾纠纷为一级,由派出所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司法人员、人民调解员等共同参与,借助多方力量,以讲政策、普法律的方式促进矛盾调处”。 二是建立合成化打击破案机制。分局紧紧围绕辖区少发案、不发案、快速破案的治安管理要求,在提高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控制能力上持续加强研究,在专业刑侦部门与派出所的协同作战上不断聚焦用力,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最大合力,一体化、合成化推进打击破案工作,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好地控发案。 三是完善内部考核评价制度。重点加强对改革措施落实、主动融入区域社会治理相关指标的监测考核,实行月报告制度,有效引导全警转变观念、理清思路,紧扣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重点任务,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扎实抓好今年基层社会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