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5日
遂宁市公安局
射洪市局念好“四字诀”筑牢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护墙”

今年以来,射洪市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打击和预防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射洪建设的重要内容,念好“控、防、治、宣”四字诀,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在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防护体系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以实际行动为广大未成年人构筑起“成长之盾”。

一、在“控”字上求实效,治理管控培育未成年人成长之“沃土”。一是高效开展护学勤务。通过多警种协同配合,在城区科学设置27个“护学岗”点位,严格落实“高峰护学”勤务,日均投入护学警力100余人,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和交通复杂路段实行定点执勤、动态巡逻,做到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二是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会同教育、文旅、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行业场所综合治理力度。督促落实旅馆接待未成年人“五必须”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抄告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有效织密治安管理防线,严密防范涉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建立完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机制,协助教育等部门开展违法犯罪背景审查,严防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三是加强关心关爱服务举措。会同民政、教育等部门和街道、社区,依托“童伴计划”“百镇千村助爱牵手”“儿童之家”等关爱项目,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异性单亲抚养女童(尤其是智力障碍女童)家庭的关怀。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与社区基层组织共同建立档案台账,实行结对帮扶、志愿服务、对症施效,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

二、在“防”字上出实招,防范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根基”。一是防犯罪、定期排。坚持对学校、教培机构等单位从业人员每学期至少1次违法犯罪信息查询,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性侵犯罪。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六进六边”工作,深入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走访排查工作,严防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发生,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二是防极端、快处置。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持续强化应急演练、日常巡查监管等工作,进一步增强隐患排查能力和涉校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全力遏制学生非正常死亡。今年以来,配合教育、交通、应急等部门开展治安防范、校车、校舍、消防、食品卫生、自然灾害、网络约死等隐患排查70余次,摸排整改各类隐患120余处。三是防溺水、消盲区。对全市未成年人溺水警情进行全量复盘,在重点水域配备救生装备,在涪江、梓江等风险区域布建具有区域撞线报警功能的前端摄像头26个,同步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巡防守护、教育提醒,进一步凝聚全社会防溺水共识。

三、在“治”字上用实劲,重拳严打锻造未成年人成长之“铜墙”。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快反”工作机制,针对涉未成年人警情,第一时间指挥调度、第一时间研判风险、第一时间联动处置,坚持打早打小、快侦快破,从快从严从重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今年以来,共制止未成年斗殴违法行为10起,查找走失未成年人40余人次,救助欲轻生未成年人6人次,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15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人。二是严防涉黄低龄化。坚持“零容忍”“无禁区”的原则,持续整治娱乐场所有偿性陪侍,特别是未成年人参与有偿性陪侍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涉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的歌舞娱乐场所2家,停业整顿2家,并依法对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的2名人员进行立案侦查。三是严把执法关口。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准确把握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的证据事实,对构成打击标准的坚决打击,对该采取教育挽救的及时通知家属和属地加强管理。

四、在“宣”字上出成效,“警”紧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花开”。一是普法工作“进校园”。“护校、护教、护学、护苗”等行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以春秋季入学、年度安全教育日、“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等为契机,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以“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防溺水、防校园欺凌、网络安全、毒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二是宣传教育“请进来”。主动邀请小朋友参与警营开放日活动,开展公安元素沉浸式体验项目,提升未成年学生及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法律法纪意识。共开展系列警营开放日系列活动3次,邀请未成年人学生500余人次参与。三是社会宣传“走出去”。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车站码头、基层组织、民间机构等,通过张贴标语、图片、漫画和悬挂横幅等方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发动全民参与未保工作,形成全民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