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5日
遂宁市公安局
经开分局扎实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经开分局主动履责、担当作为,集中开展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查处违规运输烟花爆竹案件2件,行政拘留2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紧扣安全,推动党政主责。一是配合党政决策。积极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告经开区烟花爆竹的现状,明确了“党政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整治”原则,提出相关工作建议5条,组织辖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环保、办事处、社区等单位密切配合开展工作。春节以来,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9次,出动警力800余人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1000余人次。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分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烟花爆竹禁放、监管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一把手亲自督办、分管局领导主抓、治安大队牵头、各派出所主责”的工作思路,切实把禁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督查机制。采取网上抽查、实地抽样调查和暗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依托明查暗访、联合督察、交叉督察、集中督察等现场督察形式对社会单位非法行为、违法行为、重大隐患整改等进行重点督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到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全力防控,狠抓监管治理。一是源头治理,防控结合。对辖区超市、零售店、副食店等可能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业场所进行全面梳理,划定目标区域,及时组织警力开展走访核查,并与负责人签订《不售卖烟花爆竹承诺书》,实现辖区超市、零售业、副食店签订《告知书》全覆盖目标,同时强化线索收集,加大查处力度。期间,共检查商户300余家次,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300余份。二是不等不靠,主动出击。会同消防部门及辖区派出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小组,对辖区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店面、村庄小卖部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室,严格落实重点管控工作,集中力量深入基层主动发现并查处一批违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三是全局联动,对调监管。分局组织派出所警力、巡特警对本辖区容易燃放烟花爆竹较为集中的重点区域、场所加强重点时间段的巡逻,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采取辖区对调互查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遏制和查处烟花爆竹违法案件。  

三、突出重点,营造宣传氛围。一是除夕“禁放”分区包片。分局制定了《2023年春节、元宵期间“禁放”执勤方案》,成立春节除夕“禁放”执勤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余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体民辅警共同执行,在除夕当晚对辖区禁放区域实行包街、包片、包小区、包单位的网格化管理,围绕滨江路、中环线、广场、草坪和平时掌握的燃放问题突出的重点路线、区域开展巡逻防控和宣传发动,劝导、制止燃放行为。二是开展涉危单位普法。节前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周活动,以案释法,广泛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严重危害性,引导商贩依法售卖烟花爆竹,教育群众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组织召开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座谈会,深入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讲解因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业主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全民宣传营造声势。通过走进社区、广场、市场等场所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执法车流动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禁燃禁放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争取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春节期间,分局共出动宣传警力500余人次,设立宣传点位25个,宣传车辆20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及时劝阻违法燃放行为26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