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护旗2号”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推动强基固本建设,市局法制支队聚焦“一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关键,以法律顾问制度为抓手,研究出台《全面推行派出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分类分层次全面推进派出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任务。《意见》明确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为推进派出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公安机关要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进一步推动法律顾问力量建设,促进有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细化顾问职责,提升服务水平。《意见》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职能职责,让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行为决策、重大民事合同审查、重大疑难案件研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置等法律事务工作中建言建策,为“一线”执法部门规范有效执法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规范管理机制,增强履职能力。《意见》对法律顾问聘任条件、权利义务、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规范,明确要求法律顾问必须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不得失密泄密,不得办理与聘任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等,进一步增强了公安机关对法律顾问的管理,也进一步提升了法律顾问的履职尽责能力,为全面落实派出所法律顾问制度打入“强心针”。
下一步,法制支队将持续跟进派出所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指导各地法制部门强化对法律顾问的管理,切实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党委“一三五七”发展战略和市委富民强市“一二三四五”总体战略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