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31日,市公安局组织召开2017年度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会。会议组织14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就2017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向大会进行报告,并现场接受与会人员的询问、质询和民主测评。
驻局纪检组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吴军主持会议,并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及书面报告审查情况对2017年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进行了点评,他指出,开展述责述廉工作,既是对我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一次抽查检验,更是推动责任落实的一次再加压、再动员。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力争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银宏对此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通过召开述责述廉会议,既总结交流了工作,又宣传了各单位抓廉政建设的亮点和经验,为公安机关各级各部门相互学习、协同发展,转变作风、推动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他强调,要正确看待述责述廉活动,不能“一述了之”、更不能“述而不做”,要“述出压力”“述出成效”,要“以述促进”,切实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任要体现到行动上。就公安机关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银宏副局长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二要重点抓好责任落实,要围绕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做好“三抓”:抓带头,率先垂范;抓源头,强化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抓苗头,抓早、抓小、抓实,抓常、抓细、抓长。三要坚持刚性追究问责,突出“一案双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切实加大问责力度。
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银宏,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申长兴,市局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中层干部代表、民警代表,区县局纪委书记共94人参加此次会议。市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吕春峰到会指导工作,市局特邀监督员代表及新闻媒体、群众代表受邀参加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