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市拘留所高度重视,按照公安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公安监管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厅监管总队“护旗·百安”系列专项行动,采取“三个严格”措施,做好被拘留人员集中过渡隔离工作,确保拘留所安全“零事故”,疫情“零感染”。
一、严格入所审核检查。拘留所始终坚持监所防疫标准高于社会面的总要求,严守监所封闭管理、人员核酸检测、收押过渡隔离“三条底线”,严格落实部监管局和省厅监管总队、市局相关通知要求,对新收拘人员和转强制戒毒过渡隔离人员严格审核检查,仔细查验法律文书、五项体检、肺部CT、核酸检测、抗体检测报告等资料,详细询问核查新收拘人员30日活动轨迹,把好“入所关”。
二、严格执行过渡隔离。按照部、省、市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拘留所严格落实分开拘押管理,设立集中隔离关押拘室4个。一是对新收拘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关押7天,每天进行2次体温检测,无异常后再转入普通拘室管理。二是拘留所主动担当作为,解决办案单位集中隔离实际困难,对拘留期满需要转强制戒毒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关押至21天,截至目前,已集中隔离关押新收拘人员41人,转强制戒毒过渡隔离人员8名。
三、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对实行集中过渡隔离的人员,实行分级管理,重点关注。尤其是对拘留期满转强制戒毒的过渡隔离人员划分为重点人员,建立《遂宁市拘留所强制戒毒隔离台账》,指定专人负责,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和思想教育工作,对该拘室进行定屏管控,加强巡视监控,防止其在过渡隔离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截至目前对转强制戒毒过渡隔离人员开展谈心谈话20余次,确保了监所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