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9日下午,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林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督导公安社会评价和“三走三问三找”调研走访工作,研究部署下步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委委员吴军陪同调研。
杨林听取了警务督察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关于2022年全市公安社会评价、“三走三问三找”调研走访以及警务督察支队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汇报,深入剖析了当前公安社会评价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当前形势,并提出具体要求。
杨林指出,警务督察支队是一支忠诚、担当、专业、严谨、实干的队伍,督察民警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切实扛牢“发现问题、查纠问题、督促整改”的职责任务,在工作中继续发扬“严管厚爱”的原则和精神。
杨林强调,公安社会评价指数是检验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是检验公安工作的“试金石”,是体现人民群众真实体会的“晴雨表”,警务督察支队务必要把提升公安社会评价工作作为开展督察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以“提升社会评价工作指数”为基础着力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规范执法活动和树立遂宁公安新形象”的目标实现。
杨林要求,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好“三走三问三找”调研走访。要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层级管理组织全市各级督察部门共同参与调研走访工作,通过每月、每季度交叉走访的模式,推动相关监管部门常态化做好“三走三问三找”工作,定期走访群众主动“问诊”,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以求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努力构建警民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捆绑”合力打造具有遂宁特色的督察亮点工程。二要定期开展全市“回头看”工作。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对测评不满意的情况和调研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回头看”,每季度组织召开社会评价工作推进会,定期通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情况和存在的难点困难,坚决杜绝“不能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解决不到位”情况发生。6月结束后,要组织全市召开社会评价工作专题通报会,各区县局、各警种要对照问题分析原因,以问题导向促进社会评价工作提质增效。三要建立常态化问效问责机制。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自查梳理的漏洞隐患,各级督察部门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靠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盯“不满意事项”中反映出来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缺陷,认真抓好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把有效的做法通过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切实形成科学完备、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常态化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