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5日
遂宁市公安局
刑侦支队“四强”工作法,深入开展“团圆”行动

“团圆”行动开展以来,遂宁市刑侦支队高度重视,主担职责,结合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团圆”行动,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开展好“团圆”行动,按照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林同志指示要求,刑侦支队对照《全市公安机关团圆行动工作方案》,多次组织各区县刑侦部门召开工作会研究讨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团圆”行动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局长为“团圆”行动工作的负责人,统筹部署研究,明确目标、细化分工,把“团圆”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全市公安“护旗”系列和平安建设反拐工作考核,充分运用考核奖惩的“杠杆”作用,对工作有力、成效明显、宣传发动到位的部门,及时予以通报表彰挂红榜,对行动迟缓、组织不力、战果差的,纳入市局督考推范畴,适时督办约谈挂黑榜,确保“团圆”行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夯实基础,汇聚信息资料。以被拐儿童相关信息档案梳理为推动团圆行动的基础环节和有力抓手,根据当事人报案时提供的信息,认真梳理汇总,准确填报立案单位及立案证明材料,共计梳理历年来儿童失踪被拐案件13件。严格落实公安部“一信息一档一工作组”要求,成立主管刑侦副局长牵头的工作专班,对省厅统计下发的101条失踪被拐儿童父母信息,全部按时完成补充完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深入摸排农村地区来历不明儿童,全面梳理非正常落户人员和男性家庭排查系统中标注抱养等非家系人员数据,以及对主动请求采集信息的群众、非亲属关系落户人员和民政部门救助、托养的身份不明等人员一律采集DNA信息入库。

三、加强宣传工作,多方覆盖宣传。充分发挥现代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微博、朋友圈、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社会组织、民间机构、爱心人士等多方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团圆”行动,鼓励广大群众提供线索、参与查找,通过全覆盖宣传,力争让所有失踪被拐儿童和疑似失踪被拐人员知晓、了解“团圆”行动,着重加大比中确认人员的团圆认亲宣传,按照“一活动一方案”进行宣传,目前已经成功策划2个认亲宣传方案,分别于4月16日在射洪市翟河镇和4月21日在河北省任丘市成功组织团圆现场认亲活动,受到省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追踪和深度报道,在人民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和得到广泛赞誉。

四、加强研究分析,科学比对核实。依托DNA检验、Y-STR、指纹系统等信息化应用平台,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对前期初步排查信息,进行逐一落地核查,落实“一人一专班”的工作要求,建立走访调查与刑事技术联动模式,对发现的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实现“线上”与“线下”同步推进,提高信息核查效率,重点对公安部通过“系统”以打拐指令形式下发的通报线索,第一时间落地核查、确认结果,3日内通过“系统”核查反馈,在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线索,通过“系统”中转发相关地方协查。截至目前,我市“团圆”行动成功通过DNA比中信息17条,公安部已认定15条,对具备认亲条件的2名被拐儿童,由支队牵头组织完成认亲仪式,帮助2个离散家庭重获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