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经开分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守护青山绿水和百姓福祉,严格按照上级机关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结合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要求,紧盯目标、对标对表、务实举措、压实责任,抓实抓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强化组织压责任。一是理念更跨前。分局党委始终把生态环境安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积极融入全区 “滨湖生态区、绿色智造城、百强经开区”建设进程,推进涉水涉土涉大气、涉林涉渔、涉野生动物、涉矿山资源等生态环境类打击工作,不断用公安机关的“辛苦指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二是思想更统一。通过组织召开部署会、推进会、专题会、现场督导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讲话精神。将《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手册》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参考材料,切实增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使命感和时代责任感。三是责任更压实。分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中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于近期及时通报了“新景源”案件情况,切实提高全体民辅警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创新方式提质效。一是提升业务水平。立足公安职能职责,分局在做实做细涉环保警情处置、河道警长制、有关部门移交案件侦办、危化物品使用单位安全监管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全警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常规知识,不断巩固和提升生态安全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信息沟通。建立部门间常态合作机制,主动向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农业质检、卫健等职能部门了解日常管理情况,梳理苗头动态,主动研判有关违法犯罪活动手法、动向,掌握规律特点。通过定期联席会、不定期碰头会、日常工作群等形式,畅通常态联络沟通、实时案件会商渠道,实现证据固定规范、数据资源共享等环节无缝对接合作。三是推动联合执法。全力配合区自规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等职能部门开展河道沿线巡查、禁渔禁捕、环保检查、野生动物保护、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整治、噪音扰民治理、河道生态整治等工作,齐心协力、协同作战,确保各项工作实现质的提升、效的飞跃。期间,共开展相关检查30余次,排查重点单位、场所700余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余处,收缴烟花爆竹500余件,劝阻禁钓河段垂钓者100余人次,办理涉环保违法犯罪案件21件。
三、宣传引导营氛围。一是强化媒体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分局利用新闻媒体、街面LED等渠道,采取悬挂横幅、滚动播报宣传标语、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及禁渔禁捕、砂霸、矿霸、环境污染等涉环保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等法律法规知识、方法宣传,切实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共同为“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贡献力量。二是强化走访宣传。组织警力深入社区、车站、集贸市场、大型商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部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张贴公告、悬挂横幅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期间,共开展相关宣传8次,发放相关资料6000余份,通过传统形式的立体宣传,达到更加直观的宣传效果,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强化网络宣传。充分利用网络虚拟空间的巨大能量和推动作用,牢牢把握网络宣传的主动权和控制权,协调相关部门在政府网站、公安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发动广大网民积极参与,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做到取信于民,充分调动群众检举揭发的积极性。
四、勤督严查促实效。一是强化责任保障。由治安大队牵头,将工作方案传发全警,把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和人员,确保层层落实。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对通过工作提供重要线索、清除重大安全隐患、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事故案件发生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事故或案件多发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工作实效,分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以高标准、严要求、负责任的态度,强化对各中层单位是否扎实开展环保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完善台账资料等方面监督检查,对督导中发现的作风不实、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等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的及时通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三是强化严管态势。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抓部署、抓攻关、抓协调、抓落实,确保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9月18日,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王智斌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到新桥镇党委政府及辖区遂宁建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督导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攻坚行动,揪出问题根源,寻求解决治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