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紧紧抓住宣传、整治重点,迅速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到位。市局、市城区三个分局均成立了以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的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全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制定细化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任务,确保了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营造禁放氛围,宣传发动到位。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不断强化宣传措施,组织社区民警深入酒店、广场、车站、居民小区等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制作、悬挂禁放宣传横幅120条,印制、张贴、发放《通告》1.5万余份、宣传资料2万余份;出动3台宣传车辆在禁放区域内巡回播放禁放《通告》。同时,通过“公安微博、微信”发布禁放宣传信息50余条。
三是开展集中整治,安全监管到位。行动中,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组织警力深入市城区大街小巷、居民小区、广场等区域、场所进行不间断的巡逻巡查,及时发现、规劝违规燃放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共出动警力400余人次,制止违规燃放行为3起,收缴非法运输烟花爆竹213件。
四是强化检查督导,责任落实到位。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措施落实、取得实效,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分别对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有效促进了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