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安局
关于调整市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公安(分)局,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确保安全,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市、区(县)监督管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如下:
一、市消防支队监督的重点单位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1.遂宁市明星酒店有限公司;
2.四川东旭锦江酒店有限公司;
3.四川摩尔春天百货有限公司;
4.沃尔玛(四川)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遂宁嘉禾西路分店;
5.船山区爱尚咖啡厅;
6.遂宁市徐生记大酒楼;
7.遂宁市兴源大酒店;
8.遂宁凯丽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海谷阳光酒楼;
10. 遂宁健坤喜盈门建材有限公司所属的健坤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
11.爱尚国际音乐会所;
12. 遂宁健坤服装有限公司所属的健坤商贸物流服装、箱包市场;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3.遂宁市中心医院;
14.遂宁市中医院;
15.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三)国家机关
16.遂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环岛商务中心);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17.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
18.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19.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五)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20.遂宁市宋瓷博物馆;
(六)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21.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公司;
(七)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22.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所属的遂宁国际会展中心;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23.中国石油四川遂宁销售分公司田家沟油库;
(九)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24.四川省美宁实业集团。
二、各区县消防大队监督的重点单位
除市消防支队监督管理的重点单位外,各区县辖区符合《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各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日常消防监督。对于不符合《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一般单位,原则上由各地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日常消防监管。
请上述重点单位牢固树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并按照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确保全市消防安全环境的和谐稳定。
遂宁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