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5日
遂宁市公安局
蓬溪县局深入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

为加强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涉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县局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核心目标,以路面管控为抓手、以宣传引导为导向、以源头治理为支撑,持续深化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质效。

一、抓实路面管控,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一是深入研判。深入研究分析辖区电动三四轮车事故类型和成因,运用数据对比、趋势分析等方式,确定事故易发区域、时段,查找管理盲区和薄弱环节,以国省道路沿线、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乡镇主干道为重点管控区域,找准工作切入点,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二是科学布警。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周末夜查等专项行动,落实“城市支援农村、机关支援基层、全警支援交警”工作机制,将警力最大限度摆放在路面,以学生上下学、群众上下班等作为重点时段,采取定点查缉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城区城东客运站、天利商业街、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及乡镇赶集、红白喜事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三是严格处罚。按照《蓬溪县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交管大队联合交通运输局常态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整治,严厉查处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载客、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暂扣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370多辆、查处电动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50余起,切实做到“见车必查,见违必纠”,形成严管、严压、严治的高压态势。

二、抓细源头监管,有效提升治理效能。一是走访排查。联合市场监管局对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网点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对查获的非法生产、组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商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坚决杜绝不合格的电动三轮车产品和非法生产、改装车流向社会。督促商家售车时建立销售台账,主动向购车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整车出厂合格证》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签订告知书,明确告知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二是建立档案。对电动三四轮车进行摸底调查,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要求,建立车辆及驾驶人台账,掌握车辆底数和使用情况,探索电动三轮车“户籍化”动态管理路径,确保不漏管。由县交通安全指挥部牵头,定期组织“一路三方”等职能部门,按照“全覆盖、排到底、摸到边、零死角”的原则,对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路段登记造册,及时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增设警示标志,提醒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谨慎安全通行。三是为民服务。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及客运企业,根据当前农村道路实际及农村群众出行需求投放运力,努力打通农村客运“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农村群众“赶车难、难赶车”的困境,让群众不再因无法乘坐正规客运车辆而去乘坐电动三轮车,从享受公共交通出行中切实增强获得感、安全感。

三、抓好宣传引导,全面筑牢守法防线。一是突出重点。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电动三四轮车超员、逆向行驶、随意变道、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向驾驶人发放《安全驾驶二(三)轮摩托车明白书》,并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超员、无证无牌、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安全出行意识,抵制乘坐无证无牌、非法营运的电动三四轮车,切实做到文明出行、安全行车。二是广泛宣传。以“七进”宣传工作为载体,定期组织民警到社区、农村、快递公司开展电动三四轮车安全出行宣传教育,充分发挥12个农村交警中队、21个乡镇交管办、261名农村路管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严把进出村口、集市场口,耐心讲解电动三四轮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安全提示横幅21处,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强化警示。充分利用“蓬溪公安”官方微博、网络媒体等平台优势,发布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的意义和目的,争取获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在“书乡蓬溪”等平台开设“曝光台”,及时曝光电动三四轮车典型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提示出行注意事项,强化警示震慑效果,进一步提升规范城区交通秩序的影响力、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