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2018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行动,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市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一、统一思想,及时研判部署
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活动,是一项赢民心、治理城市交通乱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工程,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凝聚思想共识,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深入传达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和领导批示精神,制发《市城区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工作方案》。交警支队先后召开专题会、部署会、汇报会、推进会5次,层层传达“两办”《通知》精神和市局党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任务、整治要求。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徐承亲历一线为整治工作把脉定向。8月6日,他率队先后到市城区核桃湾、中心商务区育才西路口、遂州北路、川中大市场等问题突出的重点路段进行督导调研,现场了解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难点,专程到交警支队组织召开研讨会,听取工作汇报,提出了整治要求:一是整治态度要积极。二是外地经验要借鉴。三是宣传攻势要增强。四是情况掌握要清楚。五是管理措施要强化。六是部门联动要加强。七是汇报沟通要主动。
8月10日,市公安局组织召开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活动推进会。交警支队、船山、河东、经开分局负责人,以及市城区公安派出所所长参加会议,银宏常务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各分局、各部门“一把手”要敢于担当,亲力亲为,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抓好整治工作。充分表明了打赢“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攻坚战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进一步统一了全警思想认识。
二、精细策划,强力宣传造势
交警支队始终坚持“宣传造势,教育先行,众所周知,争取配合”的原则,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整治氛围。一是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8月1日,支队组织中国网、四川法制报、四川新闻网、遂宁电视台、遂宁日报等14家媒体召开通气会,通报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队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工作方案,详细解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政策。二是强化部门协作。积极协调城管、工商、社区等部门,在小区、农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区域悬挂整治横幅标语,全力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三是开展“五进”宣传。组织民警深入社区、企业、客运站、市场等人流密集地,散发宣传资料,上门宣传告知。组织宣传车,滚动播放《关于加强市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通告》和《关于在市城区对部分车辆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四是开展阵地宣传。依托交警岗亭、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商家店面LED等宣传阵地,24小时滚动宣传。五是强化警媒合作。整治工作中,交警部门邀请记者随警作战,跟踪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抢占舆论高地。六是拓展宣传渠道。利用支队和大队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整治的时间、措施、路段,曝光典型案例,将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活动开展融入到日常温馨提示和安全宣传中,大力营造“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活动氛围,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对整治活动的支持、理解、配合。
三、立行立改,全警投入整治
一是摸排停车需求。为确保车辆有序停放,减少乱停乱放及影响道路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警支队及时组织警力对市城区路内停车泊位、停车库等停车设施,以及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了清理和排查,最大限度地增设停车泊位,解决停车难问题。二是科学调配警力。交警支队统筹安排,把警力摆在街面上,并对整治工作跟踪督导。直属一、二大队按照网格化管理规定,精心调整勤务,抽调警力充实一线,安排执勤民(辅)警包路口带班执勤,实行执勤民(辅)警定时、定岗、定责。加强早晚高峰时段交通指挥疏导,规范行车秩序,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加大查处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辆乱停乱放、停车规划不到位、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等交通乱象问题,将主要警力投放至摩托车、电动车出入频繁的路段进行治理。直属一、二大队组建了专业巡逻队,采取“动静结合、摩巡 步巡”的方式,加强对川中大市场、东南角等重点区域的巡逻管控,确保市城区交通乱象得到有效治理,确保市城区道路安全畅通。四是规范执法行为。路面执勤民警、辅警按规定着装,带齐、带全移动警务通、执法记录仪等执勤执法设备,规范执法行为和形象,自觉做到举止端庄,用语文明,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执勤执法工作。
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警力988人、警车233台、警摩15台;利用官方“双微”平台发布整治信息46条;排查出需要规划停车位区域38处,排查路内停车泊位5506个,需改(扩)建停车位区域5处;清理交通标志922块,交通标线2625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