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的形势下,监管支队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奋进”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监所安全。将教育整顿和业务工作相结合,根据现实情况,因时因势调整工作思路,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服务庭审及公安工作大局,以全面启用全市监所为契机,公安监所服务工作全面进入“新常态”化运行。
一、提高站位,强化认知。自疫情常态化以来,监管支队按照局党委总体部署,紧扣《2020年全省公安监管工作要点》和“奋进”系列工作方案,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后的形势和要求,将思想统一到省厅、市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认识上迅速跟进、行动上扎实开展、组织上高效保障,强化市县区多级协作联动,整合监所资源,确保服务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以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队伍的思想认识,深化警示教育,吸取监所系统事故教训,提高民辅警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做到警钟长鸣。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疫情防控常态化为契机,启用全市10个在用监所,推进监所勤务模式的正常化。一是落实应收尽收。畅通出所投牢,加快在押人员流动。1-3季度,累计行政出所1276人,戒毒出所118人;新收被拘人员1276人,新收被戒人员110人,全市无一起应收未收人员。二是主动作为。主动服务“奋进”、扫黑除恶、辑枪防爆、禁毒人民战争等公安中心工作,改造拘留监室7个,提升监所运行资源效率,保障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的顺利开展。三是服务刑事诉讼。主动对接市法院、市检察院做好疫情期间会见、办案、讯问、庭审等保障工作,建立视频会见室2间。建立远程视频会见,累计视频审讯68人,确保疫情期间监管服务工作不中断。四是化解社会矛盾。全市拘留所主动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融入社会“大调解”体系,重点强化对涉疫、涉稳拘留人员的教育引导。五是开展协助破案。深挖犯罪线索75条,协助破案1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
三、常态管控,确保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底线思维,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对监所工作每一环节、每一流程、每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深排细查,坚决消除监所内外安全隐患。一是加强日常管理。规范一日生活制度,将戒毒所全省首创“直接新冠肺炎”栏目在全市监所推广,根据疫情形势调整在拘人员等放风、劳动等时段。落实管教人员进监室开展管教工作,继续严控出所就医,累计减少行政出所人员79次,每日增加巡诊巡查3次。二是开展防汛减灾工作。制发全市《公安监所防汛防灾应急处置预案》、《公安监所防汛防灾分级相应标准》等文件,开展行政监所防汛防灾演练5次,整备监所防洪物资,安全度过“8.17”特大洪峰过境等。三是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对监所硬件,支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监所监区,继续深化监室悬挂点整治工作,彻底排查整改监室门窗、盥洗设施、电器设备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11处,有效防止非正常伤亡事故事件的发生。四是加强视频巡察。监管支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视频巡查专班,实行24小时网上值守巡查。按照省厅总队要求,实行每日领导带班制度,形成视频巡查“双班”制度。每天对监所至少轮巡2次,重点对各监所封闭管理、监控值班、一日生活制度、监室秩序、卫生防疫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常态推进,严防疫情。针对可能出现秋冬季节疫情反弹、流行性疾病传染等风险,始终坚持监所防疫标准高于社会面的总要求,确保全市监所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强化指导职能。支队及时组织全体监管民辅警学习部局、省厅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指示精神,并结合全市监管工作实际,制发了《全市公安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等18个通知规范。二是严格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各项战时工作制度,严格施行封闭式管理,集中开展收押收拘收戒。目前,全市监所恢复正常勤务模式,监管场所按照属地原则开展收押收拘收戒工作。三是开展全员检测。全市公安监所严格施行工作人员全员核酸检测。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核酸检测1500余人次。四是严格人员出所。严格执行省厅关于疫情期间被监管人员释放出所的工作要求,协调各区县设立集中隔离点7处,刑释解戒人员离所后均被带至集中点进行隔离观察20天。
五、严管队伍,锻造铁军。严格队伍管理,积极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严格落实省厅积分管理办法和“六个一”等制度,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带动全市监管队伍健康成长。组建了监管党建学习联络群,把学习教育覆盖到每位民辅警,问需于警、问计于警、问效于警。依托遂宁市公务员平时考核系统,建立学习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开展知识大讲堂3次;每半年一次岗位练兵及“当一天所长制度”,进一步提升队伍业务技能、纪律作风、能力素质。继续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不放松,发放监管工作手册和廉洁风险提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学法用法守法监管系统学习(扩大)会,提升队伍法制水平,始终筑牢法律红线,严禁人情请托、泄露工作秘密、案情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