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堵塞安全管理漏洞,经开分局迅速行动、压实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抓好传达贯彻,组织推动到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分局积极开展了“学党史、担使命、讲安全、促发展”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推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6月以来,组织全体民辅警共计300余人次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第一课、第二课)。分局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机制;狠抓日常检查监管,对发现存在隐患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企业和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组成专门工作组,结合疫情防控、打击整治等工作,综合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和促进解决问题,杜绝走过场现象发生。
二、全面摸底调查,备案登记到位。分局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结合《涉枪涉爆涉危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将涉爆涉危名单下发全区,并再次组织警力对辖区内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摸底调查和清理,确保新增单位及时纳入监管,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中围绕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各环节,重点摸排化工、电镀、医药、学校、医院、自来水厂、卫生防疫站、科研等行业单位,一旦发现未向公安机关备案和登记的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法予以整治,督促其做好备案登记。目前,经开辖区剧毒从业单位备案10家、易制爆从业单位59家。
三、强化流向登记,系统应用到位。严格执行省厅《关于部署运行剧毒、易制爆两个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督促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使用信息系统,将单位、从业人员、储存场所等及时录入《四川省剧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四川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系统如实记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流向可控、责任可究;督促生产企业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识读电子追踪标识可显示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及流向信息;检查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是否如实记录购买单位和经办人以及所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信息,销售记录以及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证明文件是否保存至少1年,是否存在向个人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问题。经工作,辖区涉爆涉危从业单位检查率达100%,各从业单位均能够较好地做好流向登记。
四、严格制度落实,部门联动到位。督促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出入库核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剧毒、易制爆化学品贮存、领取、使用、退还等情况登记制度,全面落实警示标识、视频监控、周界防护、出入口控制等治安防范措施,配备治安保卫人员并明确值守、巡查、登记、检查等治安防范责任。同时充分发挥各级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职能,将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主动对接教育、工信、卫生、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联合检查、系统巡查、随机抽查、暗访检查力度,督促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落实凭证购买、流向登记备案等各项治安管理制度。
五、加强日常监管,清查整治到位。将剧毒、易制爆单位确定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并逐一签订“安全监督管理治安防范责任状”。经常性对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日常检查,派出所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分局治安大队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同时,结合日常检查,派出所随时掌握辖区内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动态情况,凡有新增或停业的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时增加或删除备案登记。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督促其加强内部治安防范,自觉遵守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防范水平。6月以来,分局共出动警力150余人次,开展安全检查60余次。依法打击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主动打击涉及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非法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逐一倒查来源,全面查清涉案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及处置单位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今年以来,分局查处非法储存爆炸物质案1起,违反标准实施爆破作业案1起,有效筑牢了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