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危爆物品的安全管控,全市公安机关在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清明祭扫活动期间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坚决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因祭祀活动引发火灾危及危爆物品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针对今年疫情期间清明祭扫活动的特殊性,3月31日,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银宏专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清明祭扫活动维稳工作会,对清明期间社会治安秩序、安保维稳、危爆物品监管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工作要求。4月1日,市局治安支队结合工作实际下发了《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治安部门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排查隐患,督促整改。全市公安机关迅速行动,组织警力深入危爆物品从业单位,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储存库房、民爆物品临存库周边是否有枯木、杂草等易燃物,库区电源线路是否老化,消防水池是否蓄满消防用水,消防水泵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督促从业单位在清明期间注意发现库房周边有无烧纸币进行祭祖、扫墓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制止,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危及危爆物品库房安全。督促从业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演练,确保遇火灾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处置,有效应对。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500余人次,排查爆破作业单位12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17家,剧毒化学品单位9家,烟花爆竹从业单位3家,发现隐患7处,现场督促立即整改5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2处。
三是互通情报,畅通信息。全市公安机关通过与企业建立警企微信群、QQ群等方式,搭建信息沟通渠道,要求企业明确专人每日在群里报送安全管理情况,及时掌握情报信息。目前,共搭建微信群5个,QQ群2个,收集信息180余条,发布安全警示提醒45条。同时,督促危爆从业单位落实清明节期间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领导和值守人员,加强库房的巡查守护,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确保情报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