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6日
遂宁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紧扣公安监管工作要点发力冲刺2020年监管工作
        为全面落实省厅总队《2020年全省公安监管工作要点》精神,按照局党委总体部署,监管支队克服上半年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紧扣市局党委2020年工作要点,结合“奋进”系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厘清下半年监管工作重点,后段发力,全面冲刺2020年监管工作。
        一、树立大局意识,推进监管业务工作。一是以疫情防控常态化为契机,推进监所勤务模式的正常化。全市10个在用监所全面启动运行,紧紧围绕扫黑除恶、禁毒人民战争、辑枪防爆等各类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等公安中心工作,对案件嫌疑人一律收押,做到应收尽收。二是主动对接政法部门,做好疫情期间会见、办案、讯问、庭审等保障工作。坚持视频和入所会见相结合,落实远程视频案件办理,推进“11.2”等涉黑恶案件庭审工作。三是主动将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融入社会“大调解”体系,扎实开展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畅通出所投牢渠道,加快在押人员的流转,合理配置监所资源,进一步提升监所业务工作效率。
        二、强化日常管理,确保监所安全稳定。坚持疫情防控和监所安全两手抓,防止顾此失彼、风险叠加。一是落实管教民警入监室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动态,严防发生牢头狱霸、被监管人员脱逃、行凶、自杀等安全责任事故。二是成立24小时视频巡查专班,实行不间断网上值守巡查。继续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留样48小时制度,实施食品定点采购和标准化制作流程,对伙食安排、食品数量、采购来源等上墙公示,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三是落实每日巡诊制度,先期急救及处置制度。建立特殊病员台账,畅通绿色就医通道。落实监区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毒防疫工作。
        三、完善风险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治理。一是建立分级响应机制,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形成《全市公安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全市公安监所防汛防止应急处置预案》、《全市公安监所分级响应标准》、《关于做好公安监管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等风险控制体系。全市开展应急演练8次,联合武警2次,制定《全市公安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定岗定责定人限时整改落实,全面深化监所安全生产治理。二是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建立监所设施设备台账,开展日常维护保养3次。对电力、通讯、监控、门禁、消防等关键设施设备实行双备份,防止发生停水、停电、门禁失效等严重事故。做好监区隔墙、围墙、排水设施等维护,排查水患2所3处,整改4处,切实保障监所物理设施安全。
        四、围绕工作中心,构建监所亮点工作。一是全力推进标兵所及等级所创建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市拘留所创建全国标兵所、大英县拘留所创建一级所。根据创建标准及要求,指定专人督导推进创建工作,落实材料申报,问题整改工作。同时,进一步精细化监所管理措施,在监区开辟图片、警句、书法等文化展示区,穿插放风、劳动、学习、观影、书信、个人戒毒经历分享等活动,打造文化氛围浓厚的教育感化监所环境。二是开展遂潼警务合作。积极探索两地监所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区域警务整体优势,对接潼南公安监管,初步建立监所警务合作机制。除涉密案件外,互通遂宁籍、潼南(重庆)籍被羁押人员档案信息、案件信息、线索信息等,对可能在两地均有作案的在押人员深挖犯罪线索,服务两地公安工作大局。进一步畅通异地羁押渠道,对重大案件、团伙作案人数较多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必须异地羁押的,在省级协作机制基础上,简化程序快速办理。三是推进“智慧监管”、“铁通工程”等建设。预计在今年内,完成“智慧监管”感知层建设,推进“智慧监管”、“铁通工程”等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年内完成建设方案终审,进入代理招标阶段。
        五、锻造监管铁军,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一是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不断提升民辅警思想认知。深化警示教育,吸取监所系统事故教训,提高民辅警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做到警钟长鸣。继续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不放松,严格落实省厅积分管理办法和“六个一”等制度,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带动全市监管队伍健康成长。二是开展岗位练兵。组织民辅警参加全省公安监管大讲堂,每半年一次岗位练兵及“当一天所长制度”,不断提高民辅警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建立每月学习制度,利用党课、知识大讲堂、支部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警监管技能水平和防范安全风险能力。三是严格制度管理。实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深化“六个一”工作制度,定岗定人定责,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竞争激励机制。强化民警在岗位上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锻造能打胜仗的监管铁军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