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7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徐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忠勇,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林一行,来到市森林公安局调研指导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舒玉明,市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
徐承副市长实地查看了市森林公安局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详细听取了市森林公安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徐承副市长指出,长期以来,全市森林公安在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职,在维护林区安全稳定,打击森林违法犯罪,防控森林自然灾害,捍卫国土生态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徐承副市长强调,一是提升站位,拥护改革。森林公安划归地方公安机关领导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机构改革的具体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环,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坚决拥护、支持改革工作。二是制定方案,落实改革。要学习借鉴上级和其他地市的改革经验,制定详细、完善、周全的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线路图",确保按要求完成落实改革任务。三是争取支持,优化改革。要强化与人社、财政、编办、国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用好用活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四是平稳交接,服务改革。要扎扎实实做好体制调整划转具体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确保森林公安机关职责任务有机衔接、平稳过渡,既不缺位,也不越位。五是稳定队伍,服从改革。要加强队伍的教育引导、政策宣讲、风险排查,确保森林公安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