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公安局
来信时间
2023-04-19
来信标题
关于河东新区小区外停车问题
来信内容
1.在小区楼宇外公共区域(非人行横道和道路范围)停放机动车车辆,在收到12123违停告知信息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开走车辆(警务辅助人员也还在现场),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撤销处罚?停在这个区域警务辅助人员开具违法处理单这样是否合法合规? 2.同样小区楼宇外,另一边停车区域,有车辆没有停在停车位,警务辅助人员却不允处理。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遂宁市公安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 调查情况 接网友反映后,我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在辖区加强路段巡逻管控,对发现的违停车辆及时进行处置。 二、 办理情况 1、网友反映东湖丽景小区大掌柜外(德水路段属于严管路段),在2022年4月19日,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关于在市城区设置第一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管路段的通告》,机动车在严管路段违法停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对于造成道路拥堵或影响他人通行,且当事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的,将依法拖移车辆并予以处罚。机动车在除严管路段外的其他道路违法停车的,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醒后,未按要求驶离的,将依法予以处罚(要求车主10分钟内挪车,车主在10分钟内挪车的不予处罚)。本通告自2022年4月26日起实施。 2、网友反映东湖丽景小区外(五彩缤纷空场地)属于东湖丽景小区物业自主管理范围区域以内(该处为停车场),交警有管理权,但无处置权。 三、下步工作 交警中队调整警力部署,加强路段巡逻管控,对发现的违停车辆加强处置力度。

    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