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时间 |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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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关于拆除非机动车遮雨篷的一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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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国有国法,依法行政是非常必要的。
做为一名多年的非机动车(电动车)使用者,我想对近期在市区开展的拆除非机动车遮雨篷的执法行动提出自己的一些感受:几年使用中,我用过雨衣、雨披、雨伞、雨篷,总体而言,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尤以雨衣和雨披为大,因为雨水直接接触面部,模糊视线,且帽子戴上后影响头部转动,妨碍对后方的观察,并且总体上还影响身体动作;而雨伞主要是伞尾部甩动,容易引致擦挂;而雨篷则主要是不开前面小视窗的话会造成视野受限,如打开则效果好很多。相对而言,雨篷的效果是最好的。
雨总是要下的,而遮雨工具也总是要用的,重要的不是使用什么工具,而是应该更关注各位非机动车使用者对交通规则的遵守和对交通安全的关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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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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