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11日
遂宁市公安局
来信时间
2017-11-10
来信标题
事业单位人员必须转为城镇户口吗?
来信内容
你好,我咨询下我现在户籍为河东新区二期二教寺村,今年要求事业编制行政人员由农村户籍转为城镇。我村现已归河东二期办管理,马上也归入城镇。河东公安局要求我本月15日前转出,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可以不用转出吗?如果用转我的户籍应该转入哪儿?如果转出我儿子户口可以保留在原籍吗?谢谢!
办理情况
  • “事业单位人员必须转为城镇户口”此项工作是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6〕60号)第五大点第三条“规范财政供养人员户口登记。各地要对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的户口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发现上述人员户口登记仍在其原籍地农村且户口类别为农业户口的,要督促其按规定及时办理户籍迁移,将其户口从原籍地农村迁移到工作地或居住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本通知下发后,各地凡农业户口类别人员被招录聘为上述人员的,一律督促其按规定在工作地或居住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进行的。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按照省公安厅2017年6月7日《关于清理督促行政事业编制人员进城落户的通知》要求,均在开展督促行政事业编制人员进城落户工作。因此,遂宁市事业单位有编制的员工,目前还是农村户口的一定要转为城镇户口。不具有选择性,只要是行政事业单位有编制人员均要转为城镇户口。“户籍转入哪儿”,一是可以转入单位所在地;二是如果在城区购有房产,可以将户口转入房屋所在地。“如果转出我儿子户口可以保留在原籍吗?”,此次工作只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员工,对其亲属无硬性要求。

    公安局   201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