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11日
遂宁市公安局
来信时间
2017-10-06
来信标题
结婚后分户
来信内容

农村户口,因为结婚了不在和父母兄弟住一起,夫妻俩都没有房子,所以想把户口分开盖房,但当地说不能分户,请问这个能分吗,不能分就不能解决住房

办理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以及省厅《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第十八条(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析产等变化要求分户,且已经进行房屋分割,并取得独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可以凭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蒋永红夫妻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不能分户。 ***夫妻和父母分家析产,父母分给其夫妻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可以分户。办理程序是1、提出分户人的申请书。2、分家协议,村委会或社区签字盖章确认。3、房屋分割后的产权证。(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蓬溪县国土局或蓬溪县不动产登记局盖章确认房屋产权已分割的证明)。4、派出所民警按标准地址编制门牌号并签名。 5、派出所所长审批后办理。

    公安局   2017-10-12